从世界评估行业管理体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几种模式看,我们从中得到一些启示。
一是政府对评估行业的管理介入很少,而且没有多个部门插手评估管理的现象。美国政府是在经历了上世纪80年代的金融危机以后才开始介入评估管理的。但介入的程度并不深,主要是以政府法令的形式来对评估行业进行管理。英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政府都不直接参与对评估行业的管理。相比而言,韩国政府对评估行业的管理介入要深一些,但韩国建设部对评估行业的管理也只涉及到资格考试和评估机构的设立,不介入其他。
二是行业自律性管理是评估行业管理的主要形式。在评估业发展比较成熟的国家,都有评估行业自律性组织,而且自律性组织在评估行业管理中发挥其主导作用。许多国家的评估行业自律性组织如英国的RICS、美国的ASA和AF等已发展成为具有广泛影响的、世界知名的行业自律性管理组织。
三是评估行业自律性组织都经历了从分散走向联合的统一发展之路。无论是评估行业高度发达的美国、英国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还是评估行业发展起步稍晚的韩国等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其评估行业自律管理组织都经历了从分散到联合统一的发展历程。实行统一管理,不仅有利于管理部门对评估行业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有利于消除评估行业的内部壁垒,社会对评估行业更加信任,评估行业自身也能得到更好的发展。
实行评估行业统一管理的体制,并且主要由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的体制,是世界评估行业发展的趋势。
鉴于目前我国评估行业多头管理现象比较突出,实现行业统一管理只有通过行业协会的形式来完成,应当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下建立土地、房产等各专业分会。行业协会应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制定执业规范,负责对评估人员和机构的监督、检查,加强会员交流和对从业人员的后续教育,承担与国际交流的任务等。只有完成评估行业的统一管理,才能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真正为市场经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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