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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家庭服务业火爆 新标准出炉

2011-01-19 14:53来源:天津网字号:小

  临近春节,家庭服务业格外红火,天津市8890家庭服务网络中心从1月初至今接到了2200多个寻求家庭服务的电话,在如此大需求量之下,一位家政服务人员一天要为好几个雇主服务,如何保证服务质量,签订合同就成了关键。昨日(1月18日),记者从本市家庭服务业协会了解到,从去年6月1日开始,他们就已经与本市工商局联合推广《家庭服务合同》标准合同文本,要求所有家庭服务企业均要使用这种合同,大多数会员企业均能遵守,但仍有少数企业不按规定操作,对此市民可向本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进行投诉。

节前家庭服务业火 各类纠纷增多

  本月初,市民李先生妻子大龄怀孕,为了保胎他决定请个保姆操持家务,这样妻子可以得到充分的休息。通过一家庭服务公司,李先生找到了一名保姆,谁知来服务不到一天,保姆就感冒了,为不传染给妻子,李先生要求换一名健康的保姆,但家庭服务公司人手紧缺,一时间又找不到合适的人,李先生于是要求家庭服务公司退还押金1200元,但对方一直推托不退,对此李先生特别无奈,想要通过合同走法律途径解决,但发现这份合同根本是家庭服务公司自行拟定的,其中不少条款都有倾向性,对于违约更没有做出准确的说明,即使上了法院对自己也不利,无奈只能协商,至今此事都未获解决,令李先生特别头疼。

  本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工作人员说,每到春节前,市民对于家庭服务需求特别大,一方面是家庭服务人员工作量骤增,一方面是家庭服务公司难以协调人手,关于服务质量或是违约的纠纷也自然随之增多,但在以往此类合同都是家庭服务公司单方面拟订的,难免有失偏颇,家庭服务行业急需要一份公平规范且具有权威性的合同来约束雇佣双方的行为。

市工商局牵头 拟订标准化合同

  为此,本市工商局牵头,联合市家庭服务业协会联合拟订了《家庭服务合同》标准合同文本,分为中介制和员工制两种,可以选择使用。该标准合同明确了家庭服务消费者、家庭服务员和家庭服务企业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包括服务员的从业条件、工作内容、遵循的守则、自身权益保障以及消费者和企业所提供的工作条件、服务员的管理、权益保障和所应当承担的责任等。

  其特别针对消费者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如调换家政服务员、解除合同、服务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还规范了雇主和雇员双方行为。另外,还对家政服务的内容、服务地点、期限、费用及支付方式、解除合同条件、违约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设计了细致的条款,对容易发生纠纷的环节予以了明确。

  值得关注的是,该标准合同文本还规范了雇主和雇员双方行为,如雇主对保姆的健康状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其进行体检。如体检合格,费用由雇主承担,如体检不合格,费用由保姆承担。雇主有权以合法的方式追究保姆故意或重大责任过失而给自身造成损失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但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钱物、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以及殴打、威逼、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方式进行处理。

863家企业大多使用该合同 如未使用市民可举报

  该标准合同文本在去年6月1日正式在家庭服务业进行推广,根据市家庭服务业协会统计,截止目前协会旗下的863家家庭服务企业大多已经采用标准合同文本与客户签约,但仍有少数企业和一些非协会会员企业未采用。

  对此,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标注合同文本在全行业是强制施行的,工商部门会随时进行抽查,违规不使用合同的企业会接受严厉的处罚,除了对家庭服务企业的监督之外,也提醒市民在选择家庭服务时应该主动要求与企业签订这种标准合同文本,以维护自身权益,如发现有企业违规拒不使用该标准合同文本的,市民可向本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进行投诉。

(责任编辑:羽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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