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西宁市被批准为首批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试点期限5年。
为促进“十二五”服务业发展,国家决定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积极组织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经过多方努力,西宁市通过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的评审。此次国家发改委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旨在促进建立国家或区域服务业中心,形成一批服务创新示范区和服务企业。对于纳入试点的区域,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优先支持其服务业重点项目和新兴服务行业发展,在政策、资金上给予倾斜支持。
据悉,目前西宁市已从放宽服务领域市场准入条件、实行有利于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发展的土地政策、积极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服务业价格和收费政策及建立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方面提供保障措施,以顺利实施首批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此次西宁市列为首批试点城市,对于“十二五”期间建立生产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创新生活服务业发展方式、完善农业综合服务体系方面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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