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性内幕交易需细化条款
消息公布前,股价大涨甚至涨停,这到底算不算“泄密”?又算不算“内幕交易”呢?对此,本报昨日也咨询了交易所的相关人士。
“并不是所有涨停我们都会去查的。”这位不愿具名的交易所人士告诉记者,对于市场的传闻以及消息提前泄露等问题,交易所虽也有一套班子对股价异动进行监管,但主要还是上市公司自己进行核查。该人士表示,对于是否涉嫌内幕交易,并不是简单地看股价是否涨停,交易所有自己的一套标准进行衡量。这个“标准”是什么,该人士表示不方便透露。
记者发现,对于内幕交易的查处,市场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往往是在监管部门已经查实了某内幕交易后,才通过公司公告或交易所公告得知。
一位不愿具名的证券研究学者告诉记者,从现行的法律法规看,我国还没有一套对“内幕交易”细致化的定性标准。比如,哪些现象有可能涉及内幕交易,公布利好前股价涨停,是正常的市场现象,还是涉嫌内幕交易,公司在哪些具体现象出现时,应该进行内部调查或澄清等。
记者发现,在11月18日证监会公布的 《综合防治,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一文中,证监会表示将从五大方面落实国务院的通知精神,其中第一条便是“从完善制度入手,切实加强针对内幕交易的法制化、制度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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