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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服务业自由化改革引争论

2010-11-25 13:53来源:欧洲中文网字号:小

  近日,有大约30名示威者聚集在布鲁塞尔欧盟委员会门前,抗议欧盟内部市场专员伯尔克施泰恩推出的服务业市场自由化改革建议。工会和左翼政治家担心,这位荷兰籍专员想在欧盟内鼓励低水平的社会福利,让欧盟内部市场美国化,为谋求经济增长而将工资压到最低限度,最后吃亏的还是劳动者。

  欧盟运输业工会秘书长齐克表示:“这样一来,欧盟成员国中一些现有的法规将失去效力。按照改革建议的来源国原则,执行的将是大家不熟悉的法规,没人了解这些法规,也没人能够监控。”

  所谓来源国原则是内部市场新服务业准则的核心。它指的是,当欧盟国家A的企业到欧盟国家B去提供服务时,适用它的法律将是欧盟国家A的法律。举例说,当一家葡萄牙的家具厂到德国装修办公室,按照来源国原则,执行合同所依据的法律将是葡萄牙法律。有关设备、保修、赔偿责任等问题,葡萄牙企业只需依照本国法律。例外的只有工资,葡萄牙企业的老板必须按照德国的工资标准向在德国工作的葡萄牙员工付酬。在这一点,以前的法规继续有效。

  然而,问题正是出在这儿,新旧法规相互抵触。如果这位葡萄牙老板雇一个德国工人,那么,他可以根据新法,按明显低于德国水平的葡萄牙工资标准付给德国工人,也就是每小时3到4个欧元。这样就导致一个悖论:雇葡萄牙人比雇德国人贵,可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雇德国人,却不能按照最低工资标准雇葡萄牙人。结果,不仅造成雇主投机主义的选择较低工资标准,欧盟内部执行低水平社会福利政策的成员国也将因为低工资优势而受到鼓励――对高福利欧盟成员国来说,这种情况下的服务和人员流动只能造成“社会倾销”。

  新准则的初衷也许并不坏。服务业企业占所有企业的三分之二,对欧盟经济和就业市场影响巨大他们的目标是简化繁琐和歧视性的成员国法规,实现机会均等,希望以此为实现到2010年欧盟成为全球最强经济区的目标做出贡献。支持这一改革的政治家不乏其人。他们认为,这将促进经济增长,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但以齐克为代表的工会认为,这一政策需要全欧洲范围内进行进一步的公民讨论,也即不能只限于服务业者,还要包括“顾客”即服务对象――接受服务的顾客所在成员国的态度。他强调的是与“来源国原则”相反的“所在国原则”,也是现行法规基础。

(责任编辑:朴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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