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政府的力量稳定经济,世界各国在历次危机中都采用的。中国的特点是政府介入的强度更大而已。
本轮全球金融危机发生之后,由于出现了社会信用体系的断裂,为了控制系统性风险进一步扩大,政府常常要用它的信用去补充甚至取代部分商业信用,以便保持社会的金融系统不至于全面崩溃。
这本来是一种短期性做法。但是,在中国的社会条件下,就很容易把它解释成是一种社会发展的新趋势。于是,有些人把前几年有人针对所谓“华盛顿共识”提出的所谓“北京共识”提升到了“中国模式”的高度,说是以强有力的政府控制整个社会经济体系为特征的“中国模式”将成为世界仿效的榜样。
这是一种误解。实际上,运用政府的力量稳定经济,是世界各国在历次危机中都采用的。中国的特点是政府介入的强度更大而已。
那么,政府高强度介入经济,到底是祸还是福呢?我认为,现在还未可定论。从短期看,它成绩很大;2009年实施了4万亿的经济刺激计划投资,10万亿的贷款一下就把增长速度拉起来了。但是,从长期来看,它的后续影响怎样呢?我们知道,经济危机期间政府采取的刺激经济政策早晚都是要退出的,由于我们采取的是政府直接指示银行放贷款、上项目的办法,比某些西方国家退出的难度更大。所以,我们要兢兢业业,谦虚谨慎,而不要忘乎所以。
概括地说,目前的行政干预并没有解决权力监督和约束问题,反而在特定时段和某些问题上有所加剧。
我们的改革面临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从一个由行政权威控制的计划经济转变成一个自由交换的经济;另一方面,就是从行政命令支配的经济,政府机关和党政官员的自由裁量权特别大的命令经济,转变为一个规则透明、公正执法的法治经济。
政府有责任提供由透明规则和公正执法构成的市场秩序,但是,有一部分官员认为,其中没有太大的牟利空间,他们更愿意做微观决策。这样,就出现了腐败问题。可以说,这是偷换了政府职能概念。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应该提供的是公共产品,而不是其他。如果政府介入微观经济活动,那么,事情就完全颠倒了。这是我们现在遇到的最大的危险。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本文摘编自《中国改革》2010年第10期,标题系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