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为支持我省现代服务业和夜经济发展,省物价局日前出台《关于运用价格杠杆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意见》,积极运用价格政策支持现代服务业特别是金融、物流、信息服务、工业设计、商务会展、教育培训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继续推进服务业与工业用电、用水、用气同网同价,降低服务业经营成本。加强现代服务业重大建设项目中的征地拆迁及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肃查处涉及建设项目的各种乱收费,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研究制定促进夜经济发展的价格政策,规范涉及夜经济的各项收费。经设区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商贸、餐饮、体育、文化、旅游等城市夜经济服务项目,降低土地出让金、临时占用道路收费标准,免收征地管理费。自愿参与夜经济、2010年7月底在册且能单独计收电费、具有相当规模的大型商场、超市和重点餐饮企业,自2011年1月1日起纳入暂缓执行峰谷分时电价范围。严禁对商贸企业在产权范围内设置户外棚亭、宣传广告收取临时占道费。在夜间消费集中区域开辟的临时停车场免收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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