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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季度投诉增多 消协提醒购房五注意

2010-09-07 11:03来源:汉网-长江日报字号:小

  昨日,市消协发布警示:进入三季度,购房投诉明显增多,广大购房者须警惕购房中的一些“猫腻”。

验明“五证一照”

  少数购房者入住后,出售时却发现楼盘没有预售许可证,证件不全,没人敢买。因此,购房前必须查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一照”:企业资质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五证”中最后颁发,确定开发商所售房屋是否合法。交房时,还要注意开发商是否提供“两书”: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实地核实楼盘

  部分开发商在广告中发布虚假信息,市民买房后发现广告中宣称的很多配套设施如花园、会所等根本不存在。不要轻信广告宣传,最好到楼盘实地看看,除价格、面积、户型、周边环境和小区配套设施及售后服务外,对房屋供水、供电、供气、排污、绿化、保安、保洁等都要详细咨询,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经销商承诺。

慎交购房定金

  签订认购协议或交纳所谓排号费、预购订金等,均不是购房必备条件。购房者在未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之前,不必向开发商支付任何形式费用。定金交付容易、要回难,要注意认购协议内容,要特别警惕“定金一律不退”之类条款,以免上当受骗。签认购协议、交付定金前,特别要问清该房产有无抵押、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提防“霸王条款”

  消费者认为合同条款含义模糊、有失公平,或者认为条款不完善,应坚持要求对有关内容细化、改进,防止开发商签订“霸王合同”。为了达成交易而迁就某些合同条款会导致维权困难,即使引起诉讼案件,一般也较难胜诉。签合同时应注意:面积的确定与差异的处理;付款方式的选择;合同纠纷的处理;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等。

面积应以实测为准

  少数开发商实际住房面积“缺斤短两”。根据我国现行的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房屋面积以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为准。房产实际面积和合同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据实结算,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并约定退款及付息。(记者王志新 通讯员吕萍 肖菁)

(责任编辑:羽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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