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好的房子太贵买不起,自己家的破房子夏天太热,冬天太冷,郑州市64岁的退休矿工陈新年用4年,在自家居住的棚户区院内地下6米处,挖出一个50平方米的地下房间。郑州市房管局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询问时说,按目前情况看,陈新年所挖的地下室,肯定没有办理合法的手续,因此没有合法的产权,不受法律保护。“没有经过审批,应该说是违章建筑。”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该局肯定会进行调查处理,并最终依法拿出一个结果。(9月2日《中国青年报》)
正义网:给陈新年的地下房屋补办证件如何?
的确,退休矿工陈新年用4年时间,在地下6米处,挖出一个50平方米的地下房间的“创举”合理而不合法,但却是对现在高房价的一个巨大讽刺,那就是各级政府都在为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而拉动内需、增加税收叫好时,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众却离“安居”越来越远。我个人认为,郑州市房管局今后一方面要严格管理新的地下房间产生,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要为陈新年现在的地下房屋补办好证件,让陈新年的地下房屋成为政府下决心整治房价、切实改善民生的一个“标志性建筑”。如果这样做,郑州市真正在全国树立了一个榜样,真正是解放思想、关注民生的典范。
东北新闻网:违章“地道战”,就别扯房奴了
“不想当房奴,向地下要空间。”我看这有点“玄”。城市内违章建筑已经够多了,有人圈地,有人圈楼,有人圈楼顶,凡是有空间的地方,就有人试图违章圈占。违章建筑对他人对邻居有什么好处呢?无一利而有百害,消防无法保证,安全无法保证,只能保证自己拥有了并不怎么光彩的空间。
武汉晚报:蜗居“地道战”承载不起居住梦
掘地造房的意义和价值,对于它的主人和围观的公众而言,恐怕是截然不同的。高房价早已经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屡次调控之下,房价仍没有看到实质性的下降,对高房价的不满情绪日甚一日,任何风吹草动都容易点燃公众的“情绪之火”。只要都跟房价扯上关系的,往往就会成为一个讨伐高房价的情绪出口,而在这里,陈老汉的“地下标间”恰恰就扮演了这样一个角色。
扬子晚报:挖出来的地下“标间”堪称时代符号
由于公众产生了共鸣,一个根本无法复制的,戏剧性很强的地下“标间”的故事,成了公众舆论关注的对象。一方面,他们通过这个载体抒发内心的情感:他们被这个故事所打动,他们感动于故事中传递出的温暖和情意;另一方面,他们通过这个载体表达自己的意见:看看地下“标间”的故事吧,这个故事说明了现在的房价早已超过了普通人的购买水平,这样的购房之痛已经把那些无奈的人逼到了向地下要空间的程度。当一个新闻可以成为舆论焦点时,这个新闻背后的问题,一定是普遍和需要解决的。
西安晚报:地下“标间”是高房价时代的符号
当然,如果我们把幸福生活看成是必要物质成本上的结果,也应该看到,这个故事中的幸福有一些“苦中作乐”的味道。如果老人可以向“上”获得生活的空间,他何必向地下要房子——即使地下的房子再舒适,它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房子;尽管这样的房子具有了房子的格局和功能,但是地下的特性决定了这样的房子是缺少尊严的。所以,与无房相比,老人可以从地下“标间”中获得相对的幸福;但是如果我们变换比较的坐标系,把地下“标间”同真正的商品房相比较,则这样“标间”将魅力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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