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他人:是作为第三方为彼此不相识的双方引见、介绍的一种介绍方式。介绍他人通常是双向的,即将被介绍者双方各自均作一番介绍。
介绍他人的时机:遇到下列情况,有必要进行介绍。
1.与家人外出,路遇家人不相识的同事或朋友。
2.本人的接待对象遇见了其不相识的人士,而对方又跟自己打了招呼。
3.在家中或办公地点,接待彼此不相识的客人或来访者。
4.打算推介某人加入某一方面的交际圈。
5.受到为他人作介绍的邀请。
6.陪同上司、长者、来宾时,遇见了其不相识者,而对方又跟自己打了招呼。
7.陪同亲友前去拜访亲友不相识者。
介绍他人的顺序:
为他人作介绍时必须遵守“尊者优先”的规则。
把年轻者介绍给年长者;把职务低者介绍给职务高者;如果双方年龄、职务相当,则把男士介绍给女士;把家人介绍给同事、朋友;把未婚者介绍给已婚者;把后来者介绍给先到者。
介绍时应注意事项:
1.介绍者为被介绍者介绍之前,一定要征求一下被介绍双方的意见,切勿上去开口即讲,显得很唐突,让被介绍者感到措手不及。
2.被介绍者在介绍者询问自己是否有意认识某人时,一般不应拒绝,而应欣然应允。实在不愿意时,则应说明理由。
3.介绍人和被介绍人都应起立,以示尊重和礼貌;待介绍人介绍完毕后,被介绍双方应微笑点头示意或握手致意。
4.在宴会、会议桌、谈判桌上,视情况介绍人和被介绍人可不必起立,被介绍双方可点头微笑致意;如果被介绍双方相隔较远,中间又有障碍物,可举起右手致意,点头微笑致意。
5.介绍完毕后,被介绍者双方应依照合乎礼仪的顺序握手,并且彼此问候对方。问候语有“你好、很高兴认识你、久仰大名、幸会幸会”,必要时还可以进一步做自我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