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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就业歧视” 求职者该如何面对

2010-08-07 11:00来源:新京报字号:小

  近九成的网友认为“遭遇过”就业歧视,近九成的网友认为就业歧视“严重”,近九成的网友在遭遇就业歧视时的选择,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另寻单位”。这三个“近九成”,是此次新京报“京报调查”关于“就业歧视”调查数据的惊人巧合之处。

  应该说,这一“巧合”,并不让人感到多少意外。此前曾有不少机构围绕“就业歧视”进行调查,几乎每次调查数据的发布都容易引起共鸣,因为不少人对这些往往超过半数的数据更为相信,认为这更接近于现实,更接近真实。

  然而,令人揪心之处却在于,这种现实和真实令人感到冷峻和残酷。

  之前,在7月17日《新京报》公布的一项调查数据显示,超过八成的被调查者认为,学历造假是出于“升职需要”、“求职需要”。这个数据似乎可以从一个“另类”的角度印证“就业歧视”的恶果。24.1%的网友在各种“就业歧视”中选择了“学历歧视”,这一数据高居各项“歧视”之首。似乎也可以这样来理解,正因为“学历歧视”在“就业歧视”中的突出地位,才导致不少人不惜走险。

  遭遇歧视者,忍气吞声;制造歧视者,理直气壮;旁观歧视者,麻木不仁,这些共同培育了“就业歧视”大行其道的肥沃土壤。如果说《“学历造假”是社会的一块伤疤》,那么,某种意义上,“学历造假”就是“就业歧视”土壤上的恶之花。

  同时,遭遇户籍歧视的网友占17.6%,遭遇性别歧视的网友占14.2%,遭遇工作年限歧视的网友占14.3%,这几个较为接近的数据,说明这些领域的问题较为集中,而其背后的“户籍管理”问题,“性别歧视”问题,和学校人才培养与社会职业需求之间的对接问题,或许更为重要。此外,还有19.0%的网友选择了“其他方面歧视”,说明遭遇“就业歧视”的相关因素不在少数,歧视你“没道理”,无处不在。

  “就业歧视”的现状固然已让人难以心安,而被调查者面对“就业歧视”时做出的选择,却令人从中读到一种无力感。近九成的网友在遭遇就业歧视时,不是选择“依法维权”,比如去法院起诉单位来维权,不是选择“以理服人”,比如和用人单位理论,说服他们,不是选择“靠媒造势”,去媒体报料,引起舆论支持,而是选择了“胳膊拧不过大腿,另寻单位”。

  至少,这说明“正常途径”的不畅通,无奈之下,要么忍气吞声,要么选择“非正常途径”。

  当然,“个体性的选择”因其个案性或偶然性,不好过多评价,但是对于“群体性的选择”呢,其中的必然性因素是什么?或许,正是因为维权意识的淡薄,诉求途径的单一,维权成本的高昂,救济机制的乏力,法律规定的模糊……一系列环节的“失守”,让“就业歧视”这一开明社会的“全民公敌”,反而风行无阻。

  反过来说,正是种种“前车之鉴”,让“被歧视者”不愿、不敢、也不想去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

  因此,吊诡之处是,一方面我们在呼吁“不拘一格降人才”,另一方面却是不少人还没有成为人才时,便已倒在“就业歧视”的路上。

(责任编辑:林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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