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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歧视“隐性化” 女性就业难关重重

2010-12-13 12:22来源:西安晚报字号:小

  长安大学大四女生小张,正忙着找工作,投递了20多份简历,却没收到一份回应。让他们深感挫败和无力的是,拒绝的原因并非专业、学业,而是那些附加条件。“性别、身高、地域……场场招聘会都能遇到,我们已经从愤怒到习惯,再到麻木。”

  小张的遭遇并非个案。西北政法大学路天等人调查发现,这些带有歧视性的限制条件,几乎充斥在各行各业的招聘和就业过程中,有些更为残酷和荒唐。

15所高校调查就业歧视

  日前,由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中心发起,全国13座大城市的15所政法大学和高校法学院,共同开展“大学生就业歧视状况调查”。这已是连续第三年开展此项调查。其中在西安的调查由西北政法大学人权法研究中心负责,交“农村社区法律诊所”(简称社区诊所)实施。路天是本届社区诊所的班长。

  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社区诊所在西安街头和高校举行了反就业歧视宣传,并在大学生中发放调查问卷。目前问卷已转交中政大宪政研究中心统计分析。

女性就业难关重重

  从社区诊所调查情况看,歧视性限制条件主要包括性别、身高、地域、相貌,女性更容易被歧视。

  小张说,他们现在参加招聘会,特别留意简章中是否有“只限男生”,“男生优先”之类的字眼,这样会避免做很多“无用功”。

  过了性别关,还有身高关等着你。“比如西安一家医院招聘,所有岗位都要求身高、相貌、气质,甚至连招网编都要1.65m以上。你说坐着工作和身高有什么关系?”

  好不容易过了身高关,又可能来个地域关。社区诊所的任美艳在调查中,曾遇到一家陕北的石油企业招聘,“明显倾向于陕北地区的毕业生,只有在招不满的时候才考虑其他地方的”。

“隐性歧视”愈演愈烈

  “招聘简章中列出的,算是‘显性歧视’。而现在很多是‘隐性歧视’。”路天解释,只要不公开列出,但在招聘中实际执行,就属于“隐性歧视”。例如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户籍限制等,会通过面试、体检进行筛除,而不向求职者说明真实原因。

  路天说,近两年由于法律完善健全,执法力度加大,很多地区显性歧视已经消除很多,隐性歧视则愈演愈烈。

  “招聘阶段遇到就业歧视,大不了再换个目标。而一些歧视发生在试用期间,采取多种手段逼迫你主动辞职,这对求职者伤害更深。”路天说,这类歧视的受害者同样多为女性。

“要求女性给出承诺”

  “女性求职者如果试用期内表现不错,用人单位可能会从工作方式上施加压力,比如增加工作量,或把准备怀孕或正在怀孕的安排到她们比较担心的岗位,迫使其主动提出辞职。”

  在做普法宣传时他们就遇到过这样的案例。一位女士怀孕三个多月,仍可正常上班。但公司得知后,将其岗位调为文员,大部分时间都在电脑前工作。担心胎儿受影响,这位女士不得不请长假。请假期间,公司却通知她,最近应聘人员比较多,业务繁忙,与其请长假不如辞职。

  不少毕业生的直观感觉是,女本科生比女研究生更容易就业。这种现象,社区诊所的王红枝给出了例证。她的一位朋友在某公司做高管,朋友告诉她,招女性时更偏向本科生,“女硕士通常已经二十七八岁,刚毕业就面临结婚、怀孕,到公司一年半载就要休婚假、休产假,我招你干吗”。这位高管还透露,虽然招聘信息上不说明,但私下会要求女性承诺,几年内不能结婚、生孩子。

务员招考也有苛刻条件

  如果你认为就业歧视只存在于企业,那就错了。这些高校此前两次联合调查的结果显示,60.7%的被访者在企业单位应聘中受到就业歧视,而在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这一比例分别为43.44%和38.61%。有些条件比较苛刻甚至畸形。

  路天说,比如公务员招考对年龄和学历的限制,要求28岁以下硕士以上学位,或35岁以下博士学位,以及多少年工作经验,有的甚至要求女性1.7m、男性1.8m以上。“我还见过更典型的例子,某公务员招考简章的最后一条要求,必须是二胡业余二级。这明显是为某个人量身定制的”。

自身条件vs单位制度

  调查中了解到的情况,让他们感到残酷和彷徨。

  路天说,大一时他在学生会的安排下,参与过西北地区大学生就业状况调查。在那次调查中,毕业生普遍认为,一专多能型最吃香,然后才是经验、学历。“当初以为会的多肯定好。但这次有针对性的调查让我们发现,条件再好也敌不过用人单位的规定。”

(责任编辑:新不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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