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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实名制:税收政策成焦点

2010-07-06 09:16来源:第一财经日报字号:小

  今日(7月1日)施行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相关的证明“标记”经审核将出现在其网店页面上。

  淘宝相关负责人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主流网络交易平台早已经实现了实名制,网店经营者在申请开店的时候,必须提交个人的身份信息,这条规定只是对市场的一个规范确认。

  参考CNNIC(中国互联网中心)监测数据,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到2500亿元,截至2009年年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3.84亿人,其中中国第一大C2C电子商务平台淘宝网就有注册用户1.7亿,2009年其交易额突破2000亿元大关。

  根据工商总局发布的相关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对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主体开展一次全面普查,重点查清本地区网络交易平台开办的数量、规模、分布和类别,同时,认真做好立档建户和电子数据库建设工作。

  但更多网上小店主担心的是税收问题。新规定要求,具备条件的网店要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而工商注册未来则可能带来营业税等问题。

  分析机构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主任胡延平指出,随着网上开店实名制和备案的实施,为政府相关部门以后征收营业税、工商管理费以及下发网店营业执照埋下了伏笔。如果一旦实施,随着注册和监控的严格,必将导致网络购物成本的上升,也将导致网购商品价格的普遍上涨。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方盈芝表示,网店真正的经营者与通过实名验证的人,有可能不是同一个人,因此税收目前来说还很难实施。而对小规模的网店,应该采取减税或者免税的态度,美国就是以此来鼓励eBay等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

  艾瑞咨询报告显示,中国个人网店以副业运营为主,多处于小规模经营阶段。一是个人网店开办者为固定职业者的比重接近六成;二是四成开办者开设网店是为出售闲置物品。经营规模小,亦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八成以上网店人员规模为1~2人;二是六成个人网店年营业额低于4000元。

  艾瑞咨询分析认为,个人网店对电子商务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一方面个人网店的发展直接促进了二手、闲置物品的交易流通,同时对用户网络购物习惯的养成具有积极作用;另一方面网店的开设,为网民提供了积累电子商务运营经验、个人创业的机会,培养了大批电子商务从业者,有利于电子商务的长远发展。

  淘宝网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正在与工商总局等相关部门保持密切的沟通,希望中国能够借鉴美国等市场,对电子商务继续保持宽松积极的政策环境。

(责任编辑:羽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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