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汽车作为人民现代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高速到不工具,已经越来越让消费者所依赖。但是,汽车生产不合格或是遭遇缺陷,消费者该如何维权?汽车召回的《缺陷汽车召回管理规定》新规即将出台,让消费者看到了希望。
自今年年初丰田汽车在全球爆发的大规模召回事件,各大汽车生产制造企业也纷纷受到“召回门”事件的影响,这不仅给全球的汽车行业敲响了警钟,也给我们的汽车产业提了个醒:中国的汽车召回制度是否健全、何日完善,如何才能与全球第一市场的地位相匹配?
新规惩罚升级
日前,据了解,从2004年开始实施的《缺陷汽车召回管理规定》(简称“旧规”)目前正在重新修改制定中;同时,《缺陷汽车召回管理规定》新规(简称“新规”),极有可能于年内出台,或将一改部门规章的级别,最终升格为国家行政法规或法律。
我们可以理解为今年年初的丰田在美大规模召回事件或是我国“新规”出台的导火索。但不管怎样,我们看到了召回制度的规范化,这对消费者来说,是件无比值得兴奋的好事。
升级后的“新规”送审稿中规定,“生产者违反规定,构成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逾期仍未改正的,可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生产企业拒不承担责任,将受到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许可证证照、撤销认证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由于汽车召回新规有可能从一个国家质检总局下设部门规章,最终升级为国家行政法规或法律,因此违规汽车企业在支付罚金的同时,还要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我们可以看得出,新规相比旧规,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相比之下,新规达到了旧规10倍的惩罚力度的升级,这样的力度让汽车生产厂家更谨慎自己的生产,同时让消费者更有信息的消费汽车产品。
事实上业内人士指出,之所以汽车厂商在中国并不重视召回,很大原因就在于汽车厂商违法违规的成本太低。
“旧规”中规定的制造商故意隐瞒缺陷的严重性;试图利用本规定的缺陷汽车产品主动召回程序,规避主管部门监督;由于制造商的过错致使召回缺陷产品未达到预期目的,造成损害再度发生等严重情节,罚款最高额度仅为3万元,对汽车厂家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本构不成威胁。
据了解,在美国,对不实施汽车强制召回的厂家罚款标准则是1500万美元,而厂家隐瞒严重质量缺陷及真相的,负责人可能被判处15年的徒刑,厂家可能罚款1500万至上亿美元。
在美国市场,一个企业一次性召回百万辆以上汽车的案例比比皆是,但中国没有一起这样的案例,美国累计召回的车辆为2亿多辆,为中国的近80倍。在我国,目前仅依靠《缺陷汽车召回管理规定》这一部规章约束相关汽车企业,企业在中国受到的约束远远小于海外。
因此,此次新规的筹划符合发展的规律,是中国汽车业发展的必然结果。新规对汽车生产制造商的严厉监控和对汽车消费者的呵护保护,是促进中国汽车发展的有效动力,不仅监管了合资与外资企业,也给中国自主的汽车企业生产提出了更高的标准。
点评:新规的提交应该尽快出台,能提早一个月就不拖一个月。新规不需要顾及太多,只要更合理的保护自己国家国民的出行安全,才是政府最应该首先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