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60岁的谢女士日前在大亚湾区购房时遇到一件烦心事:她本想按揭买房,交了定金后却被告知银行不予办理房贷,开发商答应退房却不肯退还定金。最后,她求助于该区工商分局,要回了2万元购房定金。
10月中旬,来自深圳的谢女士看中了大亚湾区某楼盘的一套商品房,准备用按揭的方式购买。在签订认购合同前,开发商向其承诺,可以办理按揭贷款并协助其办理。于是她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合同,并交了2万元定金。半个月后,开发商却告诉谢女士,根据目前房贷政策规定,对年近60岁的老人,银行不予办理房贷。谢女士只好要求退房和退还定金2万元。但开发商虽然答应退房,却不肯退还定金。谢女士认为,开发商不但没有履行承诺,还设置圈套诱导消费者骗取定金,于是向该区工商分局投诉。最后,经工商分局工作人员调解,开发商退还了她2万元定金。
据介绍,近期大亚湾区购房纠纷较多,并且有上升的趋势。为此,该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购房前应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可向专业人士(特别是专业律师)咨询有关购房方面的法律知识;交易过程中对合同条款有异议、约定不明确、不满意的,坚决不要签;在购房过程中,不要轻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要将开发商的承诺和双方意愿形成书面协议,并妥善保存,以免日后空口无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