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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也在玩“互联网+”

2016-01-05 15:34来源:城市快报字号:小

  将“游客”带到公园里,一边“导游”一边进行传销“洗脑”、借微商平台诱惑网友购物,“上线”拿提成……一段时间以来,传销手段频频出现“新变种”,“升级换代”的传销活动难道陷入屡打不绝的怪圈?据新华社电

  形式“升级换代”

  广西曾经是传销活动的活跃地区,虽经过多年打击,但仍屡打不绝,且形式更多、隐蔽性和诱惑力更强,一些“新概念”“新噱头”频出。“这个雕塑有着大象的鼻子,正对着一棵树,树是木头,这意思就是此地有"项目";再看这雕塑的爪子,伸起来像在抓东西,那就是要"抓项目"……”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山公园里,面对着一座类似“龙”的雕塑,一名操着东北口音的中年妇女向她所带的20多人队伍滔滔不绝地讲解,这些人似乎个个深信不疑。在这片区域,类似的讲解员不下二三十个。

  记者调查发现,传销团伙还以大规模聚餐、举办商业演讲等方式拉人入伙。此外,仅2015年上半年,湖南省公安、工商机关接连破获了多起传销大案,其中“纯资本运作”传销案、“中和支付”网络传销案等4起典型案件涉案金额共计超过2亿元,涉案人员达到数万人。

  转移网络更隐蔽

  记者调查发现,参加传销组织活动的人员来自全国各地,许多人相互之间并不认识,而是通过网络、微信等方式接触到一些“投资项目”后建立联系,在所谓的高额利润吸引下慢慢陷入其中。

  在南宁工作的汪先生说,最近不断地收到一名小学同学发来的“微商平台创业”邀请,称首次购物满128元即可成为会员,之后就可以发链接给网友购物。这种模式的逻辑是,只要“下线”网友通过该链接购物,“上线”就可以拿到提成,如果这名“下线”再给“下下线”推荐成功,那么“下线”也同样可以分享提成。

  中国反传销协会会长李旭认为,这种模式完全符合传销特征,即交入门费,发展“下线”,通过发展“下线”返利。“与传统的传销相比,网络传销传播更有针对性、隐蔽性。”

  亟待源头打防兼施

  国家工商总局和商务部数据显示,从2005年我国颁布施行《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至去年9月底,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机关共查处传销案件21904件,罚没金额9.9亿元,移送涉案人员9668人。传销屡打不绝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参与者被所谓的高额回报迷惑而铤而走险;二是传销往往伴随着非法集资和诈骗,利用互联网金融、招募原始股、P2P等概念来伪装,既可以欺骗民众又可以躲避相关部门的打击;三是借助微信、QQ等社交软件进行点对点的“拉人头”,传播速度快,相关部门难以取证和打击。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反不正当竞争处处长冯阳表示,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关键是“打”,重点在“防”。要加大动态排查工作力度,应用传销人员“黑名单”数据库,把传销重点人员、重点群体纳入工作视线,严防漏管失控。

(责任编辑:新不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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