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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扇贝”为何没演变成“青岛大虾”

2015-10-27 09:11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字号:小

  青岛天价大虾事件余温尚未退去,又出现了一个三亚版本。10月20日晚,消费者刘先生在网上爆料称:写着“蒜蓉粉丝蒸扇贝每份15元”,下单后商家说是每个15元。接到报料后,三亚市工商局表示将对该店做出停业整顿处理。此外,经调解,该店已同意向消费者刘先生退款并道歉。(10月26日《京华时报》)

  标价每份扇贝15元,算账时变成每个15元,欺诈手段与“青岛大虾”事件如出一辙,然而,“青岛大虾”事件的主要看点,是执法部门不作为。如果青岛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依法处理,游客与店主的纠纷应该不会成为“事件”。

  这些年中,三亚发生的宰客遭曝光的情况,可能居旅游城市之首。监管失职、执法不作为的问题,也饱受游客和网民吐槽。但这一次,相关部门的表现应该值得称道:消费者10月20日晚爆料,次日早上8点,当地旅游警察支队便到涉事餐厅调查。之后工商部门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消费者维权结果圆满。

  所以要对比“三亚扇贝”与“青岛大虾”两个相似事件,我想说的是,不管是政府部门正常履职,还是维护地方形象与旅游品牌,很多问题其实都比较简单。简单的问题之所以会复杂化,给地方造成严重损失,根本原因是一些职能部门不负责任。有些问题,实际上不过是“举手之劳”一样简单,比如接到消费者投诉,认真受理、认真答复,按规定承诺和办理,诸如商家宰客这种“小事”,才不至于被放大、发酵。

  “三亚扇贝”没有变成“青岛大虾”,其实并没有什么经验可谈,也无需说谁向谁学习,因为实在没有什么可“学习”的,问题就那么简单——监管者正常履职,简单的问题便以简单的结果而结局;反之,该办的事不办,该处理的不处理,简单的问题就可能会以“复杂的结果”而结局。而唯有足够的压力,产生激励效应,有失职渎职,就要付出相应代价,才能保证依法监管、正常履职成为常态。

(责任编辑:新不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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