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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截止 争议激烈

2015-09-01 09:57来源:温州商报字号:小

  7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已结束征求意见期。据介绍,有多家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反馈了意见。经过一个月的激烈争论,意见争议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管理办法下一步如何在安全、便捷、公平竞争、创新中找到平衡点,将成为未来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关键。

  意见争议集中度较高

  增加交叉验证方式、依据安全级别限额、严控支付账户出口、交易验证权责划分……这些都是此次征求意见稿中争论的焦点,在一些支付机构和消费者看来,其中不少要求有些“强人所难”。

  争议一:账户开立门槛提高。目前开设一个支付宝账户只用上传身份证照片、绑定银行卡即可,而意见稿要求,开立账户需五重验证。上传文凭学历、纳税证明、水电缴费单等材料对于城市的工薪族不难,但对于农村用户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了。

  争议二:要求支付指令验证方式与支付限额。数字证书与电子签名对于使用电脑网购的用户不难,但对于目前已广泛使用手机购物的“掌上一族”来说有些困难。而且,日累计5000元、年累计20万元的限额,则对于一些喜欢网购奢侈品、网上理财达人来说,也会感到不便。

  争议三:支付账户不能向他人银行借记卡转账。转账业务已成为网络支付机构民生服务中的基本服务,目前是免费的,而征求意见稿支付账户不得向他人借记卡转账,受制于各家银行对第三方支付转账额度的限制,不少客户只能选择银行网银转账,使得转账成本上升。

  争议四:超过200元的支付指令机构不得代替银行验证。200元的额度已经很低,如果支付机构要求验证一次,接着银行又验证一次,快捷支付的客户体验将大打折扣。

  争议五:支付机构不能为P2P等金融机构开设账户,且限定综合类支付账户限额。由于P2P行业风险较高,银行目前基本不对P2P进行资金托管,因而不少P2P企业把资金托管的业务交由第三方支付。此项规定一旦落实,银行能顺利接手P2P行业资金托管吗?

  监管层希望推动行业创新发展

  有些支付机构认为,出于安全性考虑,意见稿的规范无可厚非,但一些规定确实与目前实际情况和现实操作有较大距离,这将直接影响网络支付的便捷性,甚至影响支付机构的创新发展。

  “目前只有公安网和银行快捷渠道可以验证,而税务、工商、人行征信、教育等部门的公民信息不全面,偏远农村用户信息采集又存在相当大困难。”一位支付宝人士认为,应逐步开展交叉验证,随着业务使用的增加,支付机构才能够采集更多数据进行有效验证。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学院教授黄震表示,针对目前支付机构业务的无序扩张,很多业务确实要纳入监管,但对网络支付不能基于对传统金融的管理做法。不能只考虑以提高开户门槛、提升验证级别等来防范风险,却忽视了网络支付对普惠金融的作用。

  从最具争议的几条要求可以看出,实名制、账户实行分类限额、提高支付指令验证的安全级别、不能为金融类机构开户等要求,成为监管部门约束支付机构的“安全底线”。

  央行有关人士表示,对于意见稿,只要不违反安全“底线”,监管部门也希望能找出有比交叉验证更可信的方法落实实名制,鼓励支付机构创新安全技术,根据百姓实际需求调整支付限额。“我们不想把标准一下子定得很高,是想积极推动支付行业创新发展。只有安全无后顾之忧,创新才能大步流星。”

(责任编辑:新不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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