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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资金托管:和银行合作才是出路

2015-08-12 10:03来源:法治周末字号:小

  忽如一夜春风来,有关互联网金融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接连出炉。

  7月18日,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基本业务规则;7月31日,央行紧接着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对支付机构的客户身份认证、账户管理等都作出了严格的要求……

  “小额、快捷、便民”的定位不仅让一些支付机构感觉到了压力,也让目前在P2P网贷行业中颇为流行的由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资金托管的模式,多出了变数。

  不过业内人士指出,鉴于目前银行对为P2P提供资金托管服务颇为谨慎,由支付机构同银行合作:支付机构提供账户和支付服务,银行监管资金将成为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P2P行业资金托管模式的主流。

  支付机构称不会影响P2P托管业务

  自2013年以来,P2P网贷行业如同雨后春笋般快速发展,不过跑路事件也接连发生。为了厘清P2P网贷平台同非法集资的关系,监管机构不断强调P2P网贷行业不能归集资金、不能有资金池。

  为了取得投资者的信任,也为了降低合规风险,不少P2P平台便同第三方建立合作关系,由支付机构进行托管。

  此次《办法》则提出,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办法》一经公布,引来不少P2P网贷平台的担心。

  华舵金服理财专家表示,业界对于监管“新规”存在很多误解。通过细致的研读和央行的沟通,央行规定的是第三方支付不能为机构开立账户,但是P2P平台投资人可继续在支付机构保留或开立综合支付账户购买理财产品或服务。

  央行此前也指出,“支付机构按《办法》规定虽然不能为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企业开立支付账户,但仍可为其提供支付通道服务,将付款人的款项划转至网络借贷等企业的银行结算账户”。

  除此之外,《办法》还规定,对于支付账户,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最高不超过20万元,超出限额的付款交易应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办理。这在不少人士看来将会增加支付机构为P2P提供资金托管服务的成本。

  支付机构同银行合作或成主流

  《办法》的出台,不仅增加支付机构为P2P提供托管服务的成本,而且结合此前《指导意见》的思想来看,监管政策似乎还将逐步压缩支付机构的托管服务空间。

  7月18日发布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此,不少业内人士认为,P2P平台出于合规和增信的考虑,也将更倾向于将资金存管在银行,支付机构的托管空间将被大大压缩。

  不过,目前并不是所有的P2P平台都能接入银行托管系统。中投顾问研究总监郭凡礼表示,当前很多银行的P2P资金托管系统还未完善,正处于技术研发阶段;此外由于目前国内P2P网贷平台发展良莠不齐,跑路事件接连发生,银行在P2P资金托管业务上持谨慎态度,对P2P平台要求较高。

  一位曾在银行参与P2P资金托管系统设计的业内人士透露,目前该银行要求被托管的P2P平台注册资金必须达到1亿元,而目前能够达到该要求的P2P平台在行业内并不多见。

  在这样的背景下,此次《办法》对支付机构做了较多限制,对其为网贷平台提供托管服务有一定影响,未来一段时间内,支付机构同银行合作来开展托管业务将会成为主流。

  “一方面,第三方支付与银行合作,能够有效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另一方面,能提高银行对P2P资金托管业务的积极性,降低自身风险。”华舵金服理财专家说。

(责任编辑:新不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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