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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遗产继承难 法律界争论不休

2013-04-08 16:28来源:新浪网字号:小

  数字遗产是指被继承人过身后遗留的个人所有的网络权益和财产,确切地说,它是指以互联网为承载形态的文字作品、资料、图片、影音、虚拟货币所构成的一种文化传承财富。随着互联网在人们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个人数字财富的内容也越来越形式多样。互联网上的注册账户、个人资料、文章、网络相册、视频、信函、积分、虚拟币、游戏装备等都是数字财富的一部分。随着网络的发展,英特网不再只是我们临时逗留的舞台。电子邮件、博客、微博、个人空间、游戏积分和装备……它们承载着我们的经历、记忆,构成每个人独一无二的人生财富。但是,当一个人的有形生命走到尽头,这些无形的财富是否也将“清零”变成虚无?

  2011年,沈阳市民王女士的爱人徐先生在一场车祸中丧生,死者QQ和邮箱里保存着两人从恋爱到结婚期间的许多信件、照片,但王女士因不知账号密码,于是向腾讯公司求助,以便留下一份念想。然而,王女士却无法从官方渠道获得密码,因为QQ号码所有权归腾讯,用户只有使用权,不属于遗产继承范畴。如果她想拿回密码,必须提供号码的使用资料、密保资料,还得邀请徐先生的QQ好友为其“作证”。面对这些问题,王女士困惑了:“人已逝,去哪里找这些资料呢?”

  无独有偶,在国外也有类似的案例。2004年,美国海军陆战队士兵贾斯汀·艾斯沃斯在伊拉克执行任务时不幸身亡。他的父母向雅虎公司提出请求,希望得到儿子的雅虎邮箱密码,以获取儿子留下的文字,保存相关的回忆。然而,这个请求却被雅虎拒绝,理由很简单:他们要保护账户的私密性。无奈之下,贾斯汀的父母将雅虎告上法庭,引发了一场激烈争论。最终,雅虎公司采用了折中的办法——将贾斯汀的邮件复制到一张光盘上交给其父母,但没有给出雅虎邮箱的用户密码。

  目前,针对“数字遗产”主要有两大问题:一是法律定位不明确,对于继承方法、继承流程没有相关规范;其二,许多网络运营商与用户签订的协议里有“隐私保护”条款,这就形成了一个壁垒,让数字遗产的继承变得困难重重。像QQ一样,网络空间、邮箱、微博都凝结了人们的情感和心血,而游戏积分、优质的游戏装备甚至网店,更意味着投入了不菲的真金白银。国内曾经有过这样一个官司:李女士的丈夫陆先生迷恋网络游戏《传奇》,并在游戏中得到了最高装备“屠龙刀”,然而这把“神器”却被他的玩伴杨某骗走了。在陆先生去世后,李女士向法院起诉,希望依据《继承法》向杨某讨回“屠龙刀”的所有权。她还称,曾有人出5万元购买该装备。

  动辄上万元的游戏账号和装备并非天方夜谭。在5173中国网络游戏服务网上可以看到,每天都有许多游戏账号和游戏装备在线交易。《征途》游戏中一个208级的人物账号卖到50000元,《蜀门》中一个75级的人物账号卖到52000元,而84级的《天龙八部》账号甚至开价888888元……易观国际分析师玉轶指出,高等级的游戏账号和装备既有价又有市,“卖几十万是不成问题的”。

  网络财产已经越来越多地得到人们的重视和认可。据调查,在英国有53%的人拥有网上财产,包括付费购买的音乐、电子书、应用程序、电影等,而且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人的网上财产价值超过200英镑,全英网络财产总价值可能超过23亿英镑,而这些跟中国相比简直小巫见大巫。EA创始人、现任数字巧克力公司总裁崔普·霍金斯曾在他的博客上发文称“中国的虚拟物品市场大约超过70亿美元,合430多亿人民币”。

  虽然国内某些企业在处理网络遗产之时已有相关做法,但都只依照事件特性而定。对于网络财产继承,仍然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况。那么,关于虚拟财产的继承是否有法律作为准绳,做到“有法可依”呢?业内人士也只表示,在中国,网络财产的立法仍在襁褓之中,难以达成共识。

  针对用户索要QQ账号的事件,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游云庭认为,腾讯的确应当拒绝当事人索要账户的请求,但他也表示,倘若账户内含有Q币等虚拟货币,腾讯仍然应当给予相关处理的。“账号属性认定困难是继承虚拟遗产方面最大的壁垒,只有财产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而互联网账号是否具备财产的属性,还需查看其账户内是否有通过真实货币兑换的虚拟货币。”

  法律专家赵占领也持有相同观点。“按照目前业内做法,互联网账号在一段时间不使用后,会被有些公司回收,这样的时间一般是6个月。因此,业内对它是否属于财产的认定变得更为艰难。”在游云庭眼里,即使是全网实名制后,仅仅通过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还不能够完全证明账号所属人,“因为第三方运营机构根本无法认定是否存在其他继承人或者存在遗嘱,想要继承还应提供继承公证书。”互联网账号均由第三方运营机构掌握,如果第三方运营机构为减低风险采取不予处理的态度,势必增加继承人继承财产的难度。

  不过,腾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林昕却对网络遗产立法抱有坚定的信心。她认为,要继承数字遗产,最重要的是将它们实体化,“实体化之后就按照实体财产来继承,相对来讲可操作性更强。”林昕表示,欧洲曾有类似事件出现,当地就是将网络财产实体化后再进行继承相关事宜的。“我国目前已有专门的评估虚拟价值的机构,可以评估Q币、游戏装备、游戏账号等资产的价值,将虚拟价值实体化,实现依法继承或转让。”她表示,自己曾接手的一个案件也是按此法实现继承的,“当事人逝世后,其家属将其网络游戏装备拿出来评估,经过法律协商变卖后变成资金,随后平分。”林昕认为在实名制账号下,实现继承的可能性将会大大增强。

  而在国外,情况更为乐观一些。已经有人将自己的数字财产譬如网络账号密码写进遗嘱里。在未来,一个人的遗嘱中可能包含这样的词眼:“支付宝密码给我妻子,邮箱里的邮件给公司,QQ号和魔兽装备留给儿子……”崭新的遗嘱模式应运而生。在美国,“数字遗产”已开始被写入一些州的法律,如威斯康星州、康涅狄格州和罗得岛州。在德国,数字遗产是按照普通继承财产统一管理的,在认证有金钱价值时,在死者死后10年内,其“数字遗产”的财产权都会受到保护。韩国也表示正在讨论是否制定关于妥善管理及保护死者留下的网络上的活动记录的指导方针。不过,由于互联网的特殊性,数字遗产问题往往会越出单一国家的范围,比如一个人的数字遗产有可能掌握在另一个国家的服务商手里。当一个国家的法律与另一个国家的公司服务条款发生冲突时,仲裁就不那么容易了。距离彻底解决数字遗产难题,中国还有较长的路要走。

(责任编辑:朴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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