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关媒体报道,近日监管层已经开始要求部分银行严查理财“资金池”业务,并将最终结果上报银监会。针对银行理财市场出现的各种风险和问题,近来监管措施的严厉程度可谓步步升级,银监会已将“资金池”理财业务列为今年现场检查重点,并将在投向范围、运作流程、销售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规范。受此影响,未来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将更加趋于谨慎和理性。
“不规范的资金池理财业务是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多只理财产品同时对应多笔资产,无法做到每只理财产品的单独核算和规范管理。银行通过滚动发行、期限错配、信息不透明的资金池运作方式做高产品收益,但当后续资金不足时,有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对于理财“资金池”业务,银监会业务创新部主任王岩岫这样解释道。
也就是说,银行将其发行的理财产品建立一个“资产池”,里面包括股票、货币市场工具、债券、信贷资产等。同时,银行对应地建立一个“资金池”,把客户募集的资金放入该池中对接采购来的资产。正常来讲,每款产品的资金应该和“资金池”内产品相对应,但现在完全不是一一对应关系。采用“资金池”运作模式,对银行最大的吸引力,就是可规避银信理财合作业务表外资产转入表内,因为哪怕99%投向信贷类资产也属于组合类产品,不被统计入表内。
“2009年以后,信贷类或隐信贷类理财产品发展尤为迅猛,因为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中央政府4万亿元的经济刺激计划,一石激起千层浪,地方政府资金吃紧,从而借道银行理财产品等渠道筹集资金,上演信贷类理财产品‘变脸’的‘出表’功能:单一信托,贷款对倒,组合资产管理和‘资金池’类产品等。”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财富管理研究中心王增武博士表示。当前,大量银行理财产品采用“资产池”运作模式进行管理。“资产池”类型产品通过组合投资,分散风险,达到优化资产配置的效用,从而能够提升产品收益率,为商业银行和投资者带来双赢。
然而,这种产品实际运行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期限错配情况下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单款产品募集资金与资产无法一一对应,导致产品无法进行独立核算;产品具体投向不透明,投资者无从认清产品所面临的风险;银行对‘资金池’提供着隐性担保,未将风险完全转移给投资者。”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研究员方瑞告诉记者。面对上述问题,监管当局已逐渐对“资金池”类型产品进行规范,限制多款产品对应多种资产的运作模式,另外从销售管理方面要求银行增强理财产品资产类型配置比例的信息披露。
“对于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不得采用多个理财产品同时对应多笔资产的‘资金池’操作模式;如果有不能单独核算的理财产品,应加强市场风险管控,高度关注市场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风险管理部门开展相应的压力测试,按公允价格做好对理财资金投资资产的客观估值及验证,并根据压力测试结果在三个月内进行整改。”王岩岫表示。未来,监管层还将在投向范围、运行流程、销售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继续对“资金池”类型产品进行规范,短期内这类产品将受到一定限制。
为了更好地规范“资金池”类产品,有专家建议,构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是关键。“首先,搭建理财产品风险‘防火墙’,真正做到表内资产与表外资产的风险隔离,促使理财产品真正成为银行通过风险与收益的转移方式来改变自身经营模式及分散风险的规范举措;其次,构建资产池类理财业务的系统性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建立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监测、风险控制等子系统;再次,健全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法律制度约束,加强对理财产品的监督管理;最后,建立第三方评级/评价机制,为市场提供揭示、分析、比较各种类型产品、各种理财机构信息的准公共品服务,并建立独立于金融机构的统一的投资者风险承受度评估体系。”王增武认为。
事实上,监管层掀起的这场“监管风暴”并不限于“资金池”业务。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年度工作会议上要求,要严格监管理财产品设计、销售和资金投向,严禁未经授权销售产品,严禁销售私募股权基金产品,严禁误导消费者购买,实行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分账经营、分类管理。银监会主席助理阎庆民也指出,银监会已要求银行要实现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分账经营、分类管理,强化风险防控。特别要注意规范销售行为,要将风险提示放在首位,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受到被严格监管的影响,业内专家预计,今年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将受到一定影响。“监管层对于理财产品业务风险监管正逐步加强,我认为理财”资金池“业务监管将有所区分,那些运作和管理不规范的银行或面临更大的监管风险。考虑到理财产品收益率回落、部分风险事件发生及理财业务监管加强等因素,预计2013年银行理财余额增速将有所回落。”瑞银证券分析师孙旭表示。王增武则告诉记者,今年国内财富管理市场竞争格局将更加激烈,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和信托产品市场受到的监管关注度将会加大,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和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市场受到的“创新支持力度”将会加大,“一增一减”将明显改变未来国内财富管理市场的总体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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