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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争议:包间费与最低消费之辩

2013-03-01 14:26来源:中国吃网字号:小

  “从收费项目来看,包间费和最低消费都是针对餐厅包间消费,二者应只收其一。”针对此观点,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明确表态,所谓最低消费与包间费不属于同一性质的收费。包间设置最低消费不属于差异化服务收费,不应当成为所谓差异化服务收费的借口。如果“二者应只收其一”,其结果会将违背大多数消费者意愿的最低消费合理化,有悖于清理和规范餐饮行业不合理收费的要求。此事再次引发社会上关于最低消费和包间费的热议,餐饮企业设置最低消费和包间费是否合理?如何才能规范?且看各方说法。

  饭店餐厅最低消费的设置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于强制性消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第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依据《消法》的精神,餐厅其实是在钻法律的空子。

  价格主管部门应干预并制止上述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餐饮行业组织、餐饮经营者应该加强自律,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诚信经营,在获取经济效益的同时,能够为整个社会形成适度消费的良好风气发挥正能量,积极作为,彻底取消餐馆设置的最低消费。

  收取包间费是为了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从这一点来说争议不大。但一些餐饮企业收费时不明确,包间费、最低消费、服务费分界不清楚,乱收费的现象比较严重,是值得考虑的一个问题。应该规范餐饮行业服务费的收取方式,减少由此造成的消费者和商家的矛盾。

  一些餐饮企业设置最低消费,其中有市场资源短缺的因素,因为物以稀为贵,需求大,是由于竞争不足导致的一种不充分的市场行为。目前大多数商品都有严格明确的标准,但对于服务,标准却长期缺失。加上准入门槛低等原因,餐饮行业服务水平参差不齐,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开瓶费、服务费、最低消费等问题都与此直接相关。因此,无论是行业主管部门还是行业组织,都应该从标准入手,健全、规范行规,不断提升经营者尊重消费者权利的自律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不让餐饮企业随意收取所谓的服务费或设置最低消费。此外,在规定制定方面,有关部门要统一原则,各个部门要协调一致,建立一个通行的规定,共同管理好餐饮行业。

(责任编辑:朴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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