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保险和私募近日正面对同一个“幸福的烦恼”:正在征求意见的《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几乎解除了基金牌照的所有限制,券商、保险和私募未来可以在公募基金的盘中抢食,谁能用足新政并最先突围?
对于公募基金业务,本是受益者之一的券商却略显淡定。北京某大型券商资管负责人透露,市场化原则之下,公司将优先选择短期创收能力最好的业务,显然,当前公募基金带来的管理费收益,不一定能比得上时下正红的定向增发、保证金账户等创新产品。
保险资管对公募基金牌照馋涎已久。保险资管一直以来以受托管理险资为主,资产管理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市场化成为其“硬伤”。对于公募基金业务,保险资管正跃跃欲试。一位保险资管公司高管充满信心地表示,从过去两年的业绩看,保险资管的投研能力并不输给公募基金和券商。
态度最复杂的是阳光私募,因为新规设置的高门槛羁绊了大多数私募机构。目前满足相应条件,尤其是满足“最近三年资产管理规模均不低于30亿元”的阳光私募不到10家。而“规模大与实力强能否画上等号”,本来就是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在经营理念上的一个重大分歧。私募机构未来如何利用新政,还需时间检验。
可以预见,基金、券商、保险和私募在财富管理上界限的模糊,将自下而上推动监管创新。根据征求意见稿,保险机构在开展基金销售业务时,需要接受保监会的监管,证监会则可以单独对保险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进行现场检查,这无疑将加强保监会、证监会以及派出机构的监管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