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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内税增收需谨慎 改革成本难估量

2012-09-25 14:06来源:光明网字号:小

  “征税”是一门专业学科,任何似是而非的表述,都极易引发一般民众的误读。诸如“在加油站征收成品油消费税”一类的说法,因其含混不清、未曾阐明话语背景,就导致了不少人的莫名愤慨。公众会条件反射般地担忧:莫非又要凭空“加税”?

  然而,真实情况是,每一个居民,都一直在缴成品油消费税。只不过,既有的成品油消费税是价内税,“税金包含在商品价值或价格之内”——税款由企业先行代缴,最终仍由终端购买者承担。在未来,或将开展的改革,本质乃是将成品油消费税显性化,以“价外税”的形式征税。“税款不包含在商品价格内”,购买者给“油钱”的同时,另缴“消费税”。

  一般说来,变价内税为价外税,并不会导致消费者支出明显波动。而且在笼统意义上,后者较之前者更显优越:价外税,是商品经济成熟的标志之一,“价税分开,有利于价格、税收各自发挥作用,也便于企业依市场确定价格”。另一方面,显性化的“税单”,无疑是对纳税人知情权的尊重,也更大可能唤醒他们的“税痛感”,从而使其消费行为趋于节制和理性。

  就价内税改革而言,唯一的隐忧也许是,“由向企业征收,改为向个人征收”,增加的征税成本是否值得?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倘若以后每个司机加油后,将获得单独的税单。其所增加的纸张投入,就不是可以简单忽略的因素。此外,还有比如“税务设计、”新规宣传“、”设备投资“等等,皆有待审慎考虑。

  当然,说到底,这些成本的增加,与”价内税“改革的整体收益相比,其实微不足道。人们更关心的是,在向个人收取的过程中,征税额度能否不涨,甚至只是象征性收取。

  朝着更先进税制转变,权衡利弊,无可避免。”或在加油站征收成品油消费税“,也许是因职能部门看重它给全社会带来的”增量利益“:理论上,它当远超改革的成本。众所周知,一切消费税的价值多在于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消费税的显性化,同是为强化此一功能。具体到成品油消费税,一系列”变革“,终极目的是为控制民众对汽油的依赖,减少私家车的数量,以图节能减排、治堵环保……但只有在具备替代路径的前提下,所谓的”税收杠杆“,才能真正影响民众的消费选择。若公共交通的效率、密度、便捷性、舒适度等进步蹒跚,那些私家车车主纵使面对”税单“有痛感,恐怕对汽油的使用量也不会消减多少。

(责任编辑:朴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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