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网络小说、网络游戏改拍电视剧渐成热潮,《步步惊心》、《倾世皇妃》、《后宫·甄嬛传》、《裸婚时代》、《剑侠情缘》等亮相荧屏即受到观众热捧,网络作品的版权价值挖掘得到网游公司、网络文学网站及电视剧制作企业的认可与青睐。然而,市场红火的同时,改拍中跟风、抄袭、粗制滥造等情况也浮出水面,引起业界关注。
“最近几年,网络小说和网络游戏被改编成电视剧的成功案例比比皆是,这让一些网络文学网站和网游公司尝到了甜头。”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网络小说和网游具有广泛的读者群和用户基础,在收视率上有保障。同时,电视剧的播出也可以带动网游用户的增长和网络小说的畅销。因此,在国内,将网游或者网络小说改编成影视剧的风险较低,而投资回报率高,盛大文学、中文在线、完美时空、金山游戏等公司都从网络小说或者游戏改编中受益。
低成本、高回报,正是吸引大量游戏公司和数字出版公司涉足影视制作业的重要因素。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以网络小说为例,一部知名度中等的网络小说版权费在20万元到50万元之间,仅相当于一部热播电视剧一集的价格,和昂贵的影视剧版权费相比,是尚待挖掘的金矿。
“后宫剧、都市家庭剧、情感剧等题材,是现代人比较喜欢的类型,具有非常好的改编适应性,且改编难度小、戏剧化程度高、剧情冲突激烈,因此,被广大影视制作机所看中,这对他们来说是最好不过的选择。”长年服务于影视文化领域的北京雨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武惠忠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网络文学和网络游戏改编电视剧的火热,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影视剧行业优秀剧本的缺失和优秀创作人才的困乏。”陈少峰分析,欲拍影视剧,但苦于缺乏优秀的剧本是很多影视制作公司面临的困境,网络小说和网络游戏的出现,让剧本的选择更多元化。网络作品的全版权运营,不仅可以助力文学网站和游戏公司的发展,也将网络作品的利润开发最大化,一定程度上鼓励推动创作更多的精品。
近日,关于广电总局“不提倡网络小说改编电视剧,网游不能改拍电视剧”的“新六条”规定在业内流传开来,也让《轩辕剑之天之痕》屡遭停播传闻。对此,湖南卫视和该剧出品方上海唐人电影制作有限公司(下称唐人公司)回应,播出计划不会改变,并强调该剧是由单机游戏改编而成,并非网络游戏,并不违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