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资讯 > 知识产权 > 正文

专利法修改意见稿公布 举证难有待解决

2012-08-13 10:33来源:知识产权报字号:小

  根据国务院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各界意见,8月10日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该草案及修改说明。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专利法此次修改,主要是为了解决实践中出现的专利保护不力导致创新主体对专利制度丧失信心、创新活力受到抑制、创新型国家建设失去支撑的突出问题。

  据悉,2011年11月13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指出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研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大惩处力度,为依法有效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行为提供有力法制保障。为了落实前述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从2011年11月开始启动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的准备工作。期间,专利法的修改列入了国务院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此次专利法修改的指导思想,是针对我国专利制度运行中保护不力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设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种途径各自的优势和作用,有效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并最大限度地节约当事人的成本和社会资源,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据了解,此次专利法修改的主要修改建议是拟赋予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调查取证权,解决专利维权“举证难”的问题;增加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侵权赔偿额的判定职能,明确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与专利侵权诉讼的衔接,解决专利维权“周期长”的问题;增设对故意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解决专利维权“赔偿低”的问题;赋予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查处和制止恶性侵权行为的职能,解决专利维权“成本高,效果差”的问题。

  据介绍,在2012年9月10日前,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tiaofasi@sipo.gov.cn)、传真(010-62086550)或信函(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条法三处,邮编100088)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责任编辑:羽篪)
转载声明:谋思网转载此文的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表明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请读者自行甄别,以防风险。
推荐阅读
谋思资讯有部分内容或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内容和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问题敬请告知,我们会立即处理。


关于谋思网联系我们帮助中心服务条款隐私声明法律声明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0-2024 imosi.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