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宗法统继承地位问题
谁是王老吉的法统地位身份是大家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如前所述,王老吉在1949年后分为两支,一个是留在广州的店,另一个是在香港的店。广州店在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成为了“国营企业”。这个过程现在回过头来看,不是一个正常的市场经济行为,很大程度上是迫于当时政治环境的压力,政府以极低的代价从私人手里“拿”过来的。正是这个细节,造成了50多年后王老吉法统地位的疑点。
现在具有所谓法统继承地位的广药集团,口口声声地说王老吉是国有资产,加多宝把品牌做大了是“国有资产的流失”。那么你的所谓法统地位是不是那么纯正呢?你在王老吉品牌建设方面做了多少贡献呢?为了说明问题,我们不妨看看国有企业发展的几种模式:一种是垄断型的,在石油、电信、钢铁、化工等行业,国家将这些领域赋予若干企业,说白了,这些企业闭着眼睛也应该做好。典型的像几大石油巨头,依靠垄断经营权做成特大型企业,还不断嚷嚷亏损,不断涨价。对这类国企大家只能是无语;
另一种是原来规模非常小,由于企业领导人的切实努力,把企业做大了。典型的像云南红塔集团,上世纪70年代末还是个小型亏损企业,在前领导人褚时建的领导下,在上世纪90年代中形成了几百亿资产的特大国企。对这类企业大家是心服的;
还有一类是解放初是很不成型的零散作坊,后来靠国家的力量整合成了大规模国企。典型的像茅台酒集团。对这类企业大家也是佩服的。
对几种类型国企的评价有个重要的考量点:企业领导者有没有通过努力(而不是躺在垄断资源上)使企业得到增值,这是让民众信服不信服的重要评判点。王老吉的情况比较接近最后一类,可是也不完全相同。茅台酒应该是在几个小作坊没有什么竞争力的情况下,政府伸出援手将他们整合的;而王老吉应该是在“社会主义工商改造运动”过程中被“公私合营”的。稍有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那是怎么回事。
更重要的是,在王老吉被国有化以后的40年中,企业领导者似乎并未对这个古老的品牌做更多的努力,以致这个品牌在加多宝介入前,一直是个没人知道的品牌,被领导作为“用不上的资源”而搁置一边。当加多宝把这个品牌做大后,广药集团开始跳出来说国有资产流失了,这样是不是有些牵强,且很难服人心呢?所以,由广药集团来承接王老吉在大陆的法统地位让民众总觉得有些勉强。尽管冷冰冰的法律可以去判定如何如何,但是民心的“判定”又是另一回事了。
品牌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问题
从王老吉案例可以看到,在饮料快消品的发展过程中,什么因素是最主要的发展推动力。很显然,在加多宝介入前,无论广州药业,还是香港王老吉,都是在很低规模下在经营凉茶业务。从香港王老吉当时设在非常不起眼的小巷里,就知道他的经营规模有多小。而广州药业经营着其他药类产品,王老吉凉茶基本属于被遗忘的角落而放在一边。
是香港鸿道集团的陈鸿道独具慧眼,看到了这个产品的前景,开始说服了香港王老吉,取得了王老吉凉茶秘方,并从1995年开始试生产。后由于效果非常好,才打算开拓大陆市场,从广州药业那里获取了在大陆的商标使用权。1997年后,在大陆成立了加多宝公司,专门在大陆生产与销售王老吉产品。由于加多宝持续的市场拓展活动以及巨额的市场营销投入,才使得王老吉品牌在大陆打响了名气。
比如,在汶川地震的救灾活动中,加多宝公司捐助了一个亿,一下子使全国民众对王老吉刮目相看,形成了非常好的品牌知名度。从此,王老吉产品的销量迅速攀升,很快从十几个亿做到了100多亿。毫无疑问,王老吉的品牌拓展,加多宝功不可没。
无独有偶,可口可乐的发展也有类似的经历。1885年,美国佐治亚州的医生John.Stith.Pemberton(约翰·彭伯顿),发明了一种饮料。那天,他正在搅拌作好了的饮料,发现它具有提神、镇静的作用以及减轻头痛,他将这种液体加入了糖浆和水,然后加上冰块,他尝了尝,味道好极了,不过在倒第二杯时,助手一不小心加入了苏打水,这回味道更好了,合伙人罗宾逊(FrankM.Robinson)从糖浆的两种成分,激发出命名的灵感,这两种成分就是古柯(Coca)的叶子和可拉(Kola)的果实,罗宾逊为了整齐划一,将两个词中间加一横,于是Coca-Cola便诞生了。
1888年潘伯顿将三分之一的股权悄悄地卖给AsaCandler。从此可口可乐的股权逐渐移转到大富豪AsaCandler的身上,他有一天头痛的毛病又发,仆人拿来一杯热可乐,喝下之后却好了,从此他就开始大力投资可口可乐。1892年可口可乐有限公司成立。Candler开始把制造饮品的原液销售给其他药店,同时也开始在火车站、城镇广场的告示牌上做广告。1901年,广告预算已达100000美元。因为他相信将来这种饮料主要是在饮料机中销售。
在1919年,ElntstWoodruff以250万美元从AsaCandler的继承人手里买下可口可乐公司,到了1923年,他儿子RobertW.Woodruff,也就是可口可乐历史上最重要的人物之一,成为可口可乐的CEO,Woodruff开始与公司装瓶特许经营商一起努力,无论消费者何时何地想要可口可乐都能得到满足,他推动装瓶商使饮料“需要时随手可得”,并且强调如果Coke不能在消费者口渴时立刻得到,那么市场将永远失去。从此,一代又一代领导人把可口可乐塑造成了世界著名品牌,控制了全球饮料市场的半壁江山。
王老吉与可口可乐的案例使我们认识到,一种饮料品牌的做大,最重要的推动力量还不是原创者,而是那些有战略眼光的商人。没有他们的运作,再好的原创产品恐怕只能偏安一隅,在一个局部小地默默无闻地维持着。
说到底,商业眼光+资本的力量是饮品品牌的第一推动力,其他因素相对来说均变得微不足道。此时,我们再反观王老吉案例。不得不看到,政府将王老吉商标权判回给广药集团,确实有商榷之处。最大的误区是只追究法律意义上的品牌法统地位,而忽略了什么是推动品牌发展最重要的力量。
这样的判决,一是在道义上不能服众,二是在后面的实际市场运作中也没什么积极的作用。我们甚至可以看到未来的发展趋势:加多宝如果继续运用他们的市场营销优势,以及资本的力量,是有可能再塑另一个凉茶品牌的。而广药集团在拿回商标权的前提下,要把王老吉做到原来那么大倒是比较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