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日前下发《甘肃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提出到2015年,要确保重点城市、重点流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任务全面完成,计划实施重点项目4285项。
根据《规划》,到2015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37.6万吨、3.94万吨、63.4万吨、40.7万吨以内;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好转,80%地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年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兰州市二氧化硫年日均值稳定达到二级标准;到2015年,设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85%,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省在“十二五”期间计划实施4285项重点项目。其中,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计划实施708项污染减排项目,包括水污染减排项目517项,大气污染减排项目191项。改善民生环境保障工程,计划实施76项重点项目,其中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67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项,重金属污染场地修复项目7项。
全面加强二氧化硫总量控制,逐步对现有供热锅炉进行脱硫改造。强力实施氮氧化物减排,在兰州市率先强制推广使用符合国标准的车用燃油,淘汰运行满20年、单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火电机组;全部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标准的运营汽油车和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标准的运营柴油车。
积极推进白银、酒泉、张掖、嘉峪关等地历史遗留铬渣和新产生铬渣的安全处置工作,确保当年产生铬渣当年处置。到2015年,设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县城达到70%。
依法处罚环境违法企业,关闭不治理或治理后达标无望的企业。对白银市白银区、金昌市金川区、陇南市成县和甘肃矿区等9个重点防控区环境监测站进行重点监察防控。
全面开展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启动实施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陇东能源化工基地石油开发和煤气田开采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生态补偿机制。重点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的环境保护和水质监测与管理,到2015年,完成1500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创建15个国家级生态乡镇和20个国家级生态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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