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从2012年7月1日起,天津市文化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由20%下调至5%。通过此举以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娱乐需求,促进大众文化娱乐产业繁荣发展。
据悉,随着天津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文化娱乐行业占服务业增加值快速提升,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高尔夫球、网吧、游艺、台球、保龄球等成为大众娱乐活动消费的主要场所。
调整文化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不仅可以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减轻纳税人经营负担,更好地满足大众文化娱乐生活需求,而且有利于规范娱乐业税收征管,增强龙头娱乐行业投资吸引力,促进文化娱乐行业健康发展,为我市观光旅游、招商引资和人才聚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