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的标志
近日,针对首钢提交的某企业注册商标名称与“首钢”商标相近的争议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正式下达争议裁定书,对争议商标予以撤销,并正式认定“首钢”文字和“SG”图形商标在第6类商品中为中国驰名商标。
据悉,2010年,负责首钢商标管理的总公司计财部,结合近几年首钢商标被侵害案件,借鉴知名企业保护商标的经验,根据已被注册的某商标与“首钢”文字及图形商标近似的情况,通过商标争议,提出了首钢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申请。他们积极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北京市商标协会及北京商标专利事务所进行咨询、沟通,制定了认定首钢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实施方案,提交了认定申请及申诉材料。
经过专业人员的努力,在4月27日国家工商总局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中国驰名商标名单中,首钢总公司注册在第6类的首钢文字及“SG”图形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6月份,国家工商总局正式下达了首钢文字和图形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裁定书,首钢商标正式成为中国驰名商标。
据了解,注册商标共有45个商品或服务类别,首钢“SG”图形商标和“首钢”文字商标分别在38个、36个商品和服务类别中进行了注册,使用范围涵盖了钢铁、机械、电子、建筑、非钢等各个产业,其中第6类注册范围包括钢板、钢丝、合金钢、金属杆制品等,是首钢的核心产品。首钢加强商标管理,打造首钢品牌形象喜结硕果。
首钢“SG”图形商标从1999年起被评为北京市著名商标,此次又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大大提高了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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