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中,探讨了版权作为一种宝贵的生产要素和财富资源,在知识经济时代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拉动作用。近几年来,我国的版权产业也有了巨大的发展。
出席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的专家指出,许多人过去只是习惯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去看待版权,但是在知识经济时代,应该从经济视角认识版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围绕着版权这种生产要素和财富资源开展的各类创造、生产、流通、交易等版权产业,已成为许多国家的战略性产业。
版权产业的重要构成
一般来说,知识产权分为工业产权和文化产权。工业产权主要包括专利和商标,而文化产权更多属于版权范畴。版权被认为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基石,支撑着数量众多的相关产业群,这些以“版权”为基本资源的相关产业,统称为版权产业。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将版权产业划分为四部分:一是“核心版权产业”,是指那些主要是创作享有版权的作品和出品受版权保护产品的行业,包括影视业(电视、电影和家庭影像),音乐和录制业(音乐出版、唱片、磁带和CD盘),书籍、杂志和报纸出版业,计算机软件业(包括数据处理软件、商业实用软件和游戏软件),影剧院,广告业,以及电台、电视和卫星广播业等。二是“部分版权产业”,指那些产业的产品中只有一部分享有版权的产品,如纺织品和建筑物。三是“与版权相互依存的产业”,指生产和维修计算机、收音机、电视机、收录机等设备的产业,因为这些设备主要是用来利用享有版权的作品。四是“非专用支持产业”,指将享有版权的物品销售给企业和消费者的“发行业”,包括相关运输服务业、图书馆和发行享有版权作品的批发商和零售商。而狭义的版权产业,主要指“核心版权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