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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为外贸业开通税费电子支付系统

2012-06-14 11:40来源:海关总署网站作者:吴国庆字号:小

  为了更加方便税款及各项费用的缴纳,如今乌鲁木齐海关正在推广使用的税费电子支付系统。

  据悉,税费电子支付系统已于近日在阿拉山口海关开始试点,新疆八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新疆口岸已完成首票税费电子支付试点业务,参与试点的银行是中国工商银行。

  乌鲁木齐海关采用先局部试点再全面推广的系统推广总体方案,接下来将在新疆所有口岸推广使用该系统,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12家商业银行均已开通税费电子支付功能。

  外贸企业用户只需通过签署网上三方协议即可开通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缴纳海关税费不用再来回奔波于银行和口岸海关之间,只要在自己所在的中心城市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办理进出口关税等缴纳手续,还可以办理电子担保业务。

  据悉,该系统进一步提高了海关税费电子化支付率,在为企业提供更多通关便利的同时保障了海关税费及时、足额、安全入库。今后,新疆外贸企业只要鼠标轻点,就能轻松的在网上完成进出口贸易的税款及各项费用的缴纳。

(责任编辑:王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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