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2012首届新兴产业发展论坛上获悉,国家拟定的北京、天津、重庆、上海、湖北、广东等七省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已全面启动,试点地区抓紧制定本地区碳排放绝对量和强度两大指标方案,并建立各自区域内的排放交易体系。
据了解,去年10月底,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确定上述七省市全国首批实施碳排放交易试点。根据《通知》要求,试点地区要安排试点工作专项资金,抓紧组织编制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实施方案。
同时,要着手研究制定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明确试点的基本规则,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地区试点工作已全面展开,主要涉及测算并确定本地区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研究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指标分配方案,建立本地区碳排放权交易监管体系和登记注册系统,培育和建设交易平台,做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支撑体系建设等。
根据试点要求,2013年底在试点省市启动碳交易市场,2015年建成全国性市场。在推进国内碳交易市场启动方面,政策上最近也释放出一系列积极信号。国家发改委今年以来已核准131个CDM(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创历史之最。
据相关人士透露,这些已在发改委获得注册认可的CDM项目,将成为即将出台的《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活动管理办法》中所提出的“中国经核正的减排量”的一个重要来源,进而将成为未来国内碳交易市场的交易项目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