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资讯 > 法律服务 > 正文

互联网域名注册实施细则开始实施

2012-05-30 15:18来源:人民日报字号:小

  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重要,为规范互联网的发展,新修订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于5月29日零时起实施。

  据了解,《实施细则》是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修订的,最大亮点在于修改了原细则第十四条中关于域名注册主体的规定,域名注册主体由原来的组织扩大到自然人。具体规定是“任何自然人或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均可在本细则规定的顶级域名下申请注册域名”,这意味着自然人可申请注册“.CN”“.中国”等顶级域名。

  这标志着个人网站、个人空间、个人特色邮箱、微博应用、个人店铺等的互联网应用将得以全面开发,域名、网站、个人三者之间的个性化匹配度将得以大幅度提高,我国互联网将更加开放和个性化。

  随着网络应用的逐步深入,个人已经从单方面的信息接受者转化成主动的信息发送者和价值创造者,个人需求成为互联网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在个人网站和空间应用方面,根据CNNIC的最新数据,截至2011年底,中国网站规模达到229.6万,较2010年底增长20%。“.CN”和“.中国”域名面向自然人开放,为网民提供了更多和更丰富的资源选择,将成为个人在网上的身份象征或者个人应用标识。域名、网站、个人三者之间的这种个性化的匹配,也将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向更加开放和个性化的方向发展。

  在个人特色邮箱应用方面,CNNIC数据显示,2011年许多传统交流沟通类应用的用户规模出现萎缩,作为较为广泛的互联网传统应用之一,个性化邮箱的发展一直以来趋于弱化。CN域名面向自然人开放,可以有力提升个人邮箱的个性化应用,用户可以注册以自己姓名或喜欢的字符为个人邮箱域名,如使用job@liming.cn、life@liming.cn等个性鲜明的邮箱传导个人信息,彰显个人特征。

  整合于自媒体平台下的各类微应用,目前因为未与个性域名结合而仍需使用平台下冗长的网址,这不仅为其他网民的访问带来了障碍,同时也与个人微应用的“个性化”背道而驰。“.CN”和“.中国”域名向自然人开放注册,并与国内的微应用服务整合,可以很好地弥补个人微应用平台的这一短板。网民从此可以为自己的微博、微名片、电子相册等配置顶级域名,就像访问企业、机构的官方微博一样,直接在地址栏输入域名即可访问。这一细则的实施必将会推动我国的互联网发展。

(责任编辑:王学英)
转载声明:谋思网转载此文的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表明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请读者自行甄别,以防风险。
推荐阅读
谋思资讯有部分内容或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内容和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问题敬请告知,我们会立即处理。


关于谋思网联系我们帮助中心服务条款隐私声明法律声明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0-2024 imosi.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