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等专利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近日,温州市出台《专利资助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国内(包括港澳台)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3000元,而获得国外专利局授权的专利资助额度最高为3万元。
《办法》规定,获得国内(包括港澳台)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3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5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资助300元。在美国、日本、欧洲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3万元,在其他国家和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万元。涉外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每件资助5000元。
被评为专利示范企业的也能获资助。对新认定的市专利示范企业,给予3万元资助;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资助。而上述资助资金将被用于试点示范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信息开发利用及维权保护等工作。
据了解,专利资助要满足两个条件:在授权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补助;市科技局正式发文公布补助名单之日起一年内办理申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