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的发展让国家的工作越来越越多的应用到电子网络系统,近日,国家发改委要求组织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试点,将首推建设网络(电子)发票系统,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制度。
通知指出,此次试点将重点推进中央部门政策性试点和示范城市应用性试点。中央部门政策性试点将重点支持中央有关部门依托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开展研究验证有关电子商务新政策的试点工作。
据了解,具体包括:网络(电子)发票应用试点,重点支持税务部门确定的服务机构和电子商务企业,共同建设网络(电子)发票系统,以及相关网络(电子)发票管理与服务平台。
研究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制度,制定网络(电子)发票管理暂行办法及标准规范,推动基于电子商务交易、在线支付、物流信息的网络(电子)发票应用。规范电子商务纳税管理,促进网络(电子)发票与电子商务税收管理的衔接。
其次是电子商务支付基础平台试点,重点支持地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确定的企事业单位,建设在线支付、移动支付等服务平台,完善电子支付互联互通与安全保障体系;支持建设地方金融IC卡多应用平台,拓展金融IC卡在电子商务、社保、健康、公交、地铁等领域的支付应用;研究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完善电子支付服务市场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