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竞争的重要法宝。近日,福州市中级法院、海关、工商行政管理局、文化新闻出版局、知识产权局正式启动福州知识产权大调解联动机制。
据悉,这次的依据是共同签订的《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大调解”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根据意见,上述5家部门将共同建立健全“五项机制”,将司法功能与社会功能有机结合起来。
征求当事人同意后,法院可邀请相应的行政部门参与调解,或委托行政部门调解;建立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加大对重复侵权、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组织和个人的教育惩处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统计数据。
同时,建立工作联络机制,采取日常联络与联席会议相结合,群体性重大案件通报预警;建立调研培训机制,设立适应知识产权纠纷化解的工作组织,定期组织联合培训,开展联合调研;建立诉前调解和诉讼程序的衔接机制,行政部门组织诉前调解可以引导当事人自行约定请求人民法院,在行政调解协议的基础上,依法出具与民事裁判文书同等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司法调解书;建立诉讼过程中的邀请、委托调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