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都是自私的,他们给别人提供服务和产品,是为了给自己带来更多利益,这便是市场“无形之手”的力量——微观经济学一直都基于这种假设。这样,我们总是根据物质激励、奖励和惩罚来建立制度和组织,推动人们去实现公共、企业和社区的目标。然而,这个假设果真正确吗?
从进化生物学、心理学、政治学、社会学、实验经济学等众多领域来看,人类不是天生那么自私的。进化生物学家和心理学家也从神经学和遗传学方面找到了证据,证明人类乐于合作。
对于企业管理,这意味着,利用控制手段或胡萝卜加大棒政策来激励员工,已经行不通了。企业应该通过鼓励参与和沟通以及树立共同使命感和认同感,来建立制度。如果企业能够帮助员工调动并发扬慷慨的合作精神,而不是认为他们只想着自身利益,这种管理风格会更有效。
哈佛法学院教授约哈伊·本科勒通过分析众多学科有关人类合作的研究,发现了一些工具,能够帮助企业高管建立合作制度。在建立一个合作制度时,首先要确保制度构建的真诚性。绝大多数人都很聪明,他们会根据不同的情境构建方式做出不同的反应,因此情境构建要符合现实并确保真诚,这样合作才会持久。
建立有效的奖惩制度非常重要。促进合作的关键是,建立的制度能吸引参与者的内在动机,而不是只考虑监督人们,并根据他们的行为予以奖惩。要想调动人们的积极性,我们不仅要为他们提供物质回报,还应该让合作变得社会化、自治化、有回报,甚至充满乐趣,从社会和智力角度去激励他们。
人们都希望自己能受到公平对待,公平的企业价值观对合作至关重要。通过讨论、解释并强化哪些事情是正确的或符合道德的,人们就会更多地去做这样的事。合作制度的准则必须更多地以社会规范而不是正式规则为依据,它们必须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或可塑性以适应变化,还必须透明,让成员感受到公平。
合作赖于长期的直接互惠和间接互惠,但这种合作制度很容易受到破坏,而信誉是对抗这个问题的最有力工具。在合作型组织中,参与者之间的沟通也非常重要,人们经常沟通,就会更有同理心,更加信任别人,更容易找到解决方案。同时,培养同理心与团结精神也能让团队更能团结一致,为集体利益着想。
在当今世界,适应能力、创造力和创新精神似乎已成为组织和个人发展壮大的先决条件。这些素质不好监督和量化,但对于组织的长期稳定发展非常重要,一个合作型组织应该透过内在动机去展现这些素质。在设计合作制度时,除了创造力、驱动力、灵活性和多样化,还必须考虑社会良知和真实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