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培育2~3个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文化休闲旅游产业集团公司,力争1~2个文化休闲旅游产业集团上市,培育2~3家辐射海西的大型演艺集团,全面提升“中国历史文化名街区”“中国温泉之都”品牌地位。
日前,我市出台《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明确未来几年我市将大力扶持文化创意产业,2015年文化创意产业在GDP中的占比力争达到10%左右。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实施文化创意产业品牌战略,开展名企、名品、名标、名师创建活动,通过商标注册、版权保护、品牌推介等措施,建设一批特色区域品牌、优势企业品牌与个人创意品牌,构建福州文化创意产业的品牌系统,打造福州“创意城市”的品牌地位。广泛开展“品牌50”行动,新培育50个文化创意产品成为中国驰名商标、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地理标志等。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建成2~3个在国内乃至国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寿山石雕、漆艺、木雕产品设计研发、生产聚集区和交易市场,建成1~2个大规模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工艺美术旅游产品经营街区或市场,培育2~3家在国内乃至国际具有号召力与影响力的艺术品拍卖公司,培育1~2个工艺美术产业集团并争取上市。
“十二五”期间,动漫游戏业力争年均增速达33%,动画作品年生产量达3万分钟,打造15部以上具有全国影响的动漫游戏原创精品,培育4~5家在国内位居前列、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动漫游戏骨干企业,力争1~2家动漫游戏企业上市,成为全国重要的动漫产业基地。积极推动榕台合作交流,鼓励承接台湾动漫游戏的外包服务,开展动漫游戏的生产合作。
“十二五”期间,广告创意业力争年均增速达38%,将培育一批年营业额超过亿元的综合性广告公司,力争2~3家企业上市,成为海西广告创意传播中心。依托闽港澳台广告创意中心,鼓励客商来榕开设广告企业或分支机构。我市还将实施“台湾创意人才100计划”,在闽台文化创意产业园开辟台湾设计师创业专区,争取吸引100名台湾专业设计人才来榕创业。
设计创意业力争年均增速达24%,将培育和建设5~6个工业设计、建筑设计、时尚设计的产业聚集园区,扶持发展20家以上工业设计、建筑设计和时尚设计的品牌机构,50家以上市级工业设计、建筑设计、时尚设计中心,力争2~3家设计创意企业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