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进一步扩大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范围,去年11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开展第八批税收试点物流企业推荐工作。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对外公示了“第八批税收试点物流企业备选名单”。在全国范围内,此次初步确认了717家企业,其中包括昆明中远物流有限公司、云南腾俊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等16家云南物流企业。
在各省区市物流工作牵头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认定会审查,此次初步确认717家企业为第八批物流税收试点备选企业,其中,昆明铁路磷业工贸有限公司、云南恒捷物流有限公司、昆明中远物流有限公司、云南腾俊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等我省16家物流企业被纳入税收试点,为历次入围企业最多的一次。到目前,云南省已有20多家物流企业进入税收试点范围内。
自2005年起,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组织物流企业税收试点以来,已先后认定7批近1000家物流企业为税收试点企业,享受营业税差额纳税政策。试点减轻了企业税负,对物流业发展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得到了业界的普遍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