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奢侈品品牌Hermès
爱马仕(Hermès)是世界著名的奢侈品品牌,1837年由Thierry Hermès创立于法国巴黎,早年以制造高级马具起家,迄今已有170多年的悠久历史。1977年9月2日,持有“Hermès”品牌、来自法国的埃尔梅斯国际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简称商标局)注册“HERMES”商标。该商标及图形被核定使用于国际分类第3类化妆品商品上,之后又被核准用在皮、革、衣物等商品上。
这之后的三十多年间,埃尔梅斯国际都没有再提出申请中文商标,不过在此期间其以“Hermès CUP、爱马仕杯”的名义赞助香港赛马会、或者以 “爱马仕”和“Hermès”的名义出现在诸多媒体上。
直至1995年来自广东佛山的达丰制衣公司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爱马仕”商标,埃尔梅斯国际当即提出异议,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评委)提出撤销争议商标注册的申请。商评委裁定后,准予“爱马仕”商标注册。埃尔梅斯国际不服裁定起诉商评委。
如今随着中国市场的巨大影响力,越来越多的国际品牌进入中国,进军中国市场时只申请了英文商标,法国知名奢侈品品牌爱马仕(Hermès)时隔多年后再申请中文商标时遭商评委驳回。
案件审理期间,埃尔梅斯国际提出达丰制衣公司抢注的“爱马仕”,是对“HERMES/爱马仕”的翻译、模仿,请求法院判令其重新作出裁定。而商评委及第三人达丰制衣公司坚持此前的意见,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近日,一中院维持了商评委的驳回裁定,Hermès、愛瑪仕两家公司及品牌将同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