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总署新进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一些化妆品完税价格上调,部分电子、摄像产品税率还有所下调。
具体到化妆品,总体税率保持不变,不过部分细分商品完税价格出现上调。以化妆品精华液为例,此前,一瓶精华液的完税价格(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根据有关规定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审定或估定后通过估价确定的价格,它是海关征收关税的依据)为150元,完税价格提高到每瓶300元后,一瓶进口精华液入境后就要多交75元的税。眼霜的完税价格也从原来的每瓶100元提高到200元,香水的完税价格从原来每瓶100元提高到300元。
此规定自2012年4月15日起执行。实际上,和以前的政策相比,这次的新规只是略有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