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苹果和索尼同时遭到个人的专利侵权诉讼,此发明者表示,苹果和索尼的在线媒体发行系统侵犯了其在2004年获得的数据自动发布专利。因此,要通过专利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位起诉者是本杰明·葛洛布勒,他的代理律师在加州分别提交2份诉讼,声称苹果iTunes和索尼的Playstation网络都使用了数据自动发布技术,或称一种允许用户在电子设备上存储和管理数字内容,如音乐、视频和软件的用途广泛系统。
葛洛布勒称,该专利是用于解决由于通常以翻录CD或其他复制媒体形式未经授权地使用数据造成的版税流失。该专利是在2001年1月,即苹果首次推出iTunes的3周前和推出iPod十个月前提交的。苹果的iTunes系统自推出以来,已成为几乎无处不在的系统,其名字也成为在线媒体发布的代名词。葛洛布勒在对索尼的指控中称,申请专利也是在索尼PlayStation网络出现2年多前就公布了。
可见在这个知识经济时代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保护极为重要,我们将会继续关注这一专利诉讼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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