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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绍彬: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

2012-03-13 10:50来源:中国工商报作者:刘永字号:小

  近几年,文化创意产业在我国的发展越来越快,同时在我国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目前文化创意产业的侵权事件却频频发生。因此,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福建省委副主委林绍彬建议,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就必须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

  目前,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主要表现在:大量民族品牌被国外抢注,自主版权文化精品太少,对衍生的外围知识产权开发不够,盗版侵权行为屡禁不止;企业普遍重视有形资产的保护,忽视对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的保护,缺少知识产权保护的战略规划;企业内部没有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普遍没有专门的知识产权工作者。

  此外,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不完善,保护监管机制也不健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发展,使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如广告、建筑、时尚设计等行业由于设计作品同质性强,相关法律、法规在商标权、专利权、版权保护的内容与范围以及如何界定侵权等方面还留有空白。

  针对新形势下我国法律中尚不明晰的问题,有关部门应提请全国人大立法机构制定和修订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适应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各地政府应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制定有关保护条例,为文化创意产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并推动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文化创意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在加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同时,要更加关注文化创意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努力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责任编辑:王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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