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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两岸贸易 台湾农产品享零关税

2012-03-12 14:08来源:中华会计网校字号:小

  两岸签署经济合作结构协议(ECFA)后,为两岸有序地开展交流与合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同时为扩大两岸农产品的贸易,特别是扩大台湾农产品在大陆的销售,提供了制度性的安排。

  近期,大陆农业部总经济师、新闻发言人陈萌山表示,为了更进一步贯彻ECFA。跟台湾方面继续商谈,研究进一步放开台湾农产品进入大陆市场的品种和数量的可能性,扩大岛内农产品登陆关税降税的范围。

  据悉,2012年大陆将继续执行ECFA协议,从今年1月1日起,台湾产的鲜兰花、香蕉、柳橙等16项农产品的登陆关税降为零,火龙果、生鲜甲鱼蛋两项农产品关税由10%降到5%。这为台湾农产品销往大陆提供了一个非常广阔的空间,提供了条件,同时可以促进海峡两岸的农业经济发展。

(责任编辑:王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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