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媒体报道,国家颁布了新版的HACCP体系认证的规则,这些最新规则将从2012年5月起正式执行。
为进一步完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制度,规范HACCP体系认证工作,国家认监委制定并发布了《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依据与认证范围(第一批)》等修改文件。
新版的认证规则表示,自认证实施规则发布之日起,认证机构不得受理《HACCP体系认证依据与认证范围》之外的组织的认证申请。认证机构应当在实施认证审核前,通过“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上报审核方案及审核组人员名单,并接受和配合地方认证监管部门的监督或见证审核。
新规还明确: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鼓励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在出口备案管理工作中采用认证结果,并积极整合出口注册备案监管和认证监管资源,进一步加强监管力量。通过最新版的HACCP认证规则推动和规范认证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