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青岛阳光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开业时间:2003年9月
公司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38号
公司简介:阳光百货位于青岛市政治、经济、金融中心,黄金地段——香港中路38号,毗邻2008年奥帆赛赛场,是一家集购物、商务休闲、娱乐、体验生活于一体、具有综合经营功能的剧院式高档百货店。
阳光百货经营面积3万余平方米,主要经营世界名牌服饰、高档化妆品、滋补品、餐饮娱乐等。目前,阳光百货与全球1000多家品牌商长年保持着业务联系,与400多个国内外著名品牌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BALLY、a.testoni、PAUL﹠SHARK、CHANEL、ESTEE LAUDER、LANCOME、Dior等国际一流品牌汇集于此。阳光百货已成为代表青岛市商业形象与档次的城市名片。
开业以来,阳光百货以民间大使的身份,先后接待了ACD外长夫人、十二国大使夫人等贵宾,获得了国际友人的一致好评,并成为“帆船之都•青岛”品牌推介合作伙伴,向世界展示了岛城商业形象。
阳光百货一直投身到社会公益事业中,以温情感恩生活,用爱心传递希望。回首7年多来走过的爱心历程,阳光百货先后资助了919名春蕾女童、帮助27名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积极进行治疗、60余万元捐助四川灾区、实施“一帮一”计划、成立“共享阳光”慈善基金……阳光百货的爱心行动超越了企业的单一行为,扩大了公益、慈善的参与度和影响力,使更多的人在阳光下快乐生活。
经过多年的潜心经营与积极开拓,阳光百货厚积薄发,再树新的里程碑。随着沈阳分店各项筹备工作的有序开展,集团化跨越式发展的目标已扬帆起航,企业品牌形象塑造、经营管理定位、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也都将进入全新的征程。
作为城市时尚策源地以及生活方式的引领者,阳光百货和您一起用爱开启美好明天,共享品质生活。
所获荣誉:
2004年12月阳光百货获得首批“中国商业信用企业”称号。
2005年2月阳光百货“共享阳光”服务品牌喜获“青岛财贸服务名牌”称号
2006年3月荣获“市南区二十强民营企业”称号;荣获“山东省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称号”;荣获“三八红旗集体”、“先进女职工集体”荣誉称号;荣获“劳动保障诚信A级单位”。
2006年5月阳光百货荣获“青岛市首届慈善奖”。
2006年11月阳光百货喜获国家首批“金鼎级”百货店精品店。
2009年12月“共享阳光”服务品牌获得山东省服务名牌称号。
2010年4月喜获“2008—2009年度青岛市劳动保障诚信企业”。
2011年9月荣获“青岛市著名商标”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