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为期四年的山东农村交通物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结束。
自2008年起,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分三批在41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交通物流试点工作,先后共投资38亿元,规划用地4843亩,建成或在建县级分拨中心40处、乡镇物流站627个、农村物流点9616处,投入运营车辆2.2万余辆,初步在试点地区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县级分拨中心、乡镇物流节点、农村物流网点等基 础设施网络体系和信息网络体系。
41个试点县(市、区)形成了从县市到乡镇到村庄的交通物流体系,极大方便了城乡间的物资流动。下一步,山东省将借鉴试点成果,依托农村公路的延伸,建立覆盖全省的农村交通物流体系,助力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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