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初,国务院就已正式批复《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简称《规划》),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个“十二五”专项规划,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高度重视。
《规划》遵循源头预防、过程阻断、清洁生产、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综合防控理念,明确了重金属污染防治的目标:到2015年,从改善民生出发,“建立三大体系、解决一批问题”。即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事故应急体系和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
由于重金属污染物第一次纳入总量控制目标,其治理耗资巨大,因此监管和资金投入将成为总量控制目标实现的关键所在。未来5年,中央财政将以百亿元为单位增加对重金属污染防治的投资。去年,我国启动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这是我国第一个由国务院正式批复的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方案。方案计划投入资金595亿元,完成927个项目,突出完成民生应急保障、工业污染源控制、历史遗留污染治理三大重点任务,到“十二五”末,使湘江流域涉重金属企业数量和重金属排放量均比2008年减少50%。
《规划》对于重点监控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属于“硬性指标”,要求极其严格,重点区域原则上不再建立增加重金属排放的项目。
环境保护部曾在京召开《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视频工作会议,部署落实《规划》的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通过突出重点,从严惩治;源头防范,严格准入;妥善处置,维护稳定这三个方面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发生重金属污染事件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规划》要求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重金属污染防治的考核办法,明确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要求各地要把重金属污染防治成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并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