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黄传媒:“捧杀”致死
炎黄传媒曾经风光无限,创立4年时间,融资达4500万美元,2008年初时号称占领全国医院液晶广告市场80%的份额;它的崩盘同样令人目瞪口呆,2008年10月,投资方全面冻结炎黄账户,炎黄传媒从高峰期的几千人迅速裁员到只有几十人。它曾经强势崛起,霸气十足,常常出价比对手高几倍,甚至10倍的价格争抢地盘;它的陨落同样精彩至极,一天之内,投资方与创始人上演相互罢免、各拿公章要挟的全武行。
液晶广告市场已经是一块细分市场,而医院的液晶广告又更加细分了,支撑起一家独立的上市公司,风险一定大于机遇。
户外广告的商业模式实际上非常简单,可模仿性非常强,最主要的是对稀缺性资源的抢占。越是简单的模式,对规模和资本的要求越高,在某种意义上,规模和资本几乎是企业防守的唯一护城河。
分众之外,被风投追捧的10多家企业,实际上从起步开始就注定了难以做大的宿命。作为一个创业项目并无不可,但是如果瞄准上市则有些好高骛远了。即使楼宇液晶这块最大的细分领域,也容不下2家上市企业,聚众最后落到被分众收购的下场即是明证。
教训:格局重于市场,快慢取决于储备。这是一个强者恒强的时代,弱者需要的是蛰伏与时机,而非搏命。
昌盛集团:“对赌协议”的牺牲品
上世纪90年代初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刚刚启动。做包装纸箱起家的邹锡昌选择了大胆进入此领域。以后的几年,他相继开发了天秀大厦等名盘,赶上了广州房地产的第一次热潮。2000年左右,邹锡昌的地产王国达到了鼎盛时期。
然而,在这个被人称为暴利的行业里,邹锡昌起了大早,却揽了个败局。更吊诡的是,置昌盛集团于死地的,仅是邹锡昌与高盛签下的一纸如“慢性毒药”的协议。
2006 年12 月18日, 昌盛集团与高盛旗下创投基金GSSIA 签订协议,向后者发行2500万美元可赎回可转换债券,利率为7%,约占当时已发行股本的12%左右。
同时,双方订立2007年底之前上市“对赌”协议:如果上市成功,高盛可以占昌盛12.5%的股份;反之,若昌盛集团没有在债券的年期内进行首次公开发售,创投基金可要求邹锡昌按预定的价格购买其所持全部可赎回可转换债券。另外,若昌盛集团未能在年期内偿还本金,该项可转债的利息便按每年28%计算。
这个协议看似没有大的问题,唯一的焦点在于罚息过高,一旦上市失败,对任何一家公司几乎都足以致命。
教训:你可以相信外资投行,但必须自己有足够的判断力和鉴别力,因为大多时候,外资投行只不过是一只想狠赚一笔就脱身的狼。